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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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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可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驳回申请。

那么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呢?

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一、向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三、提供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如何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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