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销股东不承担还款责任。具体情况:
1、根据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外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注销后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的;
2、但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要承担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要承担责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要承担责任;
5、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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