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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告知单是罚款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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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一、交通违法告知单不是罚款单。
交通违法告知单是告诉机动车驾驶人有违章行为,驾驶人可以携带这张告知单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处理完之后,交警部门会开具罚单。驾驶人凭罚款,到相应的银行缴纳罚款。一般交通协管员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力就只能用《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然后一并提交指派民警审核,民警认为交通违法的,提交机关管理部门审核。如果审核均符合相关规定,就会升级为罚款单,需要交罚款。
二、违停罚单白色和黄色罚单有什么区别
1、发放单位不同,白色罚单为交通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黄色罚单则是城市监察大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
2、处罚范围不同,白色罚单是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黄色罚单是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非机动车和人行道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二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七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一百零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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