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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工伤认定再有劳动能力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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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先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事故后需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工伤认定的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职业病等七种情形。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丧失待遇条件、拒绝劳动能力鉴定和治疗。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参考依据、作用和时间顺序不同,但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申请,职工都应及时准备相关资料。

法律分析

一、先有工伤认定再有劳动能力鉴定吗?

工伤事故中肯定是先有工伤认定再有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

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均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由劳动局作出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工伤事故发生或者患职业病情况资料、医疗卫生机构诊断资料等。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处理工伤事故的时候要区分清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两者的参考依据,作用,包括时间先后顺序都是不一样的。不过无论是工伤认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都并不是必须要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职工自己就要抓紧时间做好相关准备。

结语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事故处理中的两个不同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应先于劳动能力鉴定进行。申请工伤认定后,需在三十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工伤认定的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内受伤、职业病等七种情形。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失去待遇条件、拒绝劳动能力鉴定和治疗。在处理工伤事故时,要明确区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及时准备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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