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一般由机关行使。
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当将相应的材料移送,由人民根据材料进行审核,并且最终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对于具体案件来说,审查后,既有可能提起公诉,也有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机关处理后续问题一般有以下3点:
1、释放被不起诉人;人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
2、依法转为行政案件;人民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移送机关处理的,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
3、及时对查扣冻结财物解除措施。应当根据人民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机关将案件移送之后,对于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应该按照做出的决定,立即释放在押的人员,解除对有关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只有在明确建议采取行政处理措施的案件移交机关处理的,才需要根据的决定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并将结果及时通知。总而言之,在刑事案件中,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在行使审查起诉权利的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必须按照的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也是检察机关对机关刑事检察权的体现!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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