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贷款人死亡后借款人仍需还款吗
贷款人死亡后借款人仍需还款,贷款人死亡后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吗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贷款买房还要交保证金吗
贷款买房不需要交保证金,因为是用房子做抵押。
借名贷款实际借款人不还贷款怎么办?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名贷款实际借款人不还贷款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名贷款实际借款人不还贷款怎么办?
1、借名贷款实际借款人不还贷款,银行一般会要求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替别人贷款别人不还的情况,当实际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肯定会对名义借款人追讨,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强制执行。这样名义借款人就要承担偿还责任,名义贷款人偿还完之后可以找真正的债务人追偿。所以要谨慎帮助他人贷款,处理不好是会影响个人征信的。
2、民间借人不还的处理方法:
(1)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2)如果对方坚持不还钱的话,尽早去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同时一定要将借条等证据保存好。
(3)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
二、常见讨债的情形有哪些?
常见讨债的情形包括利用公司分立方式讨废债、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追债。
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讨废债。
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债务保留在原企业,原企业并不破产关闭或注销,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来应付债务。
2、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追讨逃废债。
有些企业将全部资产租赁给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其它单位或个人,原企业骨干人员随之转移到新企业去上班。新企业向原企业交租赁费,低廉的租赁费可能已使用或连职工基本生活费都不足,更别说偿还欠款了,除非出现企业破产情况,否则也无法实际执行已租赁的资产。如果承包、租赁给个人,会造成企业短期行为严重,拼资产、拼设备、拼消耗,以求在短期内迅速获利。作为贷款物资保证的企业资产不断减少,而我们对信贷资金的监管转而间接面对承包者个人,这些个人对贷款的本金利息不负任何责任,极大地削弱了我们的监管力度。企业在最后破产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便通过变卖设备和土地的办法获得资金,但在转让中却往往并不安排偿还贷款,造成实际上的逃废债。
3、利用对外投资方式讨废债。
经营者将企业主要的生产设备、厂房、楼宇等有效资产抽逃,投资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把债务和不良资产留在原企业。结果新公司有资无债,原企业有债无资,只剩一块牌子,一个法定代表人承担债务。等到我们索债时,对于所欠贷款,原企业已是虽有草屋若干,实无糙米一把。
4、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讨废债。
企业在有关部门和个别金融性机构的配合下,先成立一个新公司,看似与原企业无任何关系,由部门或金融性机构给新公司一笔款项启动,新公司则另行选址建厂,同时以低价购买老企业的设备和有效动产,货款转而归还该部门或金融性机构,原企业仅留厂房可以出租,租金作为职工作安置费,而且还可将安置费投资入股新企业。这样一来,新老企业、职工个人和有关部门、个别金融性机构“各得其所”,只苦了那些被蒙在鼓里的其他债权部门。这种做法也就是所谓的 金蝉脱壳 。
5、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讨废债。
企业在兼并、联合后,原有承贷法人取消,使得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变得模糊,失去了物资保证和安全保障。一种是在合资合作及联营过程中,贷款企业将贷款形成的资产和资金作为入股资金,一旦合资成功,原有债务则搁置一旁,贷款企业可从合资企业中分红获利,而作为实际债权人的部门与贷款的实际直接受益者即合资企业之间却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追债无门。另外一种是“先分后并”式的假兼并,即先将一个企业分离为两个企业,再由其中的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实施“兼并”,以此来甩掉贷款包袱。
6、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讨废债。
一些企业把股份制改造作为逃废债的工具,借一个分厂或车间改成股份公司,计算总资产时却把整个企业资产作为评估的基本条件,债务由原企业承担,新组建的公司对外不承认债务;或将原厂的机器设备,按一定条件比如按分流人员多少带入新企业,或由外单位借用部分资产,组成新的合作体,将原单位债务抛在一边。使原企业资不抵债程度更加严重,大量贷款被原来的空壳企业承担,造成债务悬空。
向银行借款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不满足贷款条件的公民、单位,可能会向他人提出代为贷款的请求。收到此类请求之后,最好不要代替他人向银行贷款,这是由于一旦对方后期不还款,那么名义借款人将会被银行催债,还有可能会被银行起诉。
到期不还最多拘留多长时间?
一、到期不还最多拘留多长时间?
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欠钱不还一般不会拘留,而是需承担及时还款等民事责任,但债权人在向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欠款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并按规定报告其财产状况的,会被罚款或者拘留。但法律并未规定拘留的次数。欠钱的前提下,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判决,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如果对方确实是没钱,还不能拘留,只能中止执行。
首先,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债权人向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如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的,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欠钱不还,那么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此时是可以到当地的人民通过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来提起诉讼的。当然了,如果长时间的欠钱不还,也有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
做贷款网贷中介违法吗
做贷款网贷如果不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就不违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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