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 再婚 夫妻需要到相应的婚育服务点进行 再婚生育 申请; 2、提交相关证件、资料,主要有 结婚证 、户口本、 身份证 、双人照; 3、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性孕情检查证明; 4、最后再婚夫妻就可以拿着申请表以及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再婚 准生证 。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夫妻申请再生育的,经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乡(镇)、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从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60日内,发出是否批准生育的书面通知,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 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并发给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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