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天上十个小时班不正常。任何一个单位,正常的上班时间为八个小时超出八个小时,用人单位应该给予一定的加班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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