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住所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管辖争议对诉讼进程、当事益产生不利影响,建议以法人注册住所地为诉讼管辖依据,以维护公信原则和方便当事人诉讼。
法律分析
在被诉法人的注册地与实际营业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原告选择向被诉人注册地所在的提起诉讼,受诉不应当以该法人不在注册地经营为由予以移送管辖。
异地经营背景下法人住所地管辖的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因法人登记注册地址与实际主要经营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的管辖权争议屡有发生。此种现象一方面拖延了诉讼进程,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妨碍了当事人诉权的行使,给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不诚信一方以可乘之机,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法人住所地的确定,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查清案件事实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维护公示公信原则,保护原告诉权和方便管辖,发挥司法审判的积极导向作用,建议统一明确以法人注册登记的住所地为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
住所为民事主体所在的场所,即法律关系中心所处的地方。法人作为权利主体,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住所的确定,住所对于确定其债务履行地、登记管辖地、诉讼管辖、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和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具有极其重要的法律意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而在司法实践中,因法人登记注册地址与实际主要经营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的管辖权争议屡有发生。此种现象一方面拖延了诉讼进程、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妨碍了当事人诉权的行使,给予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不诚信一方以可乘之机,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本文拟对实践中存在的法人住所管辖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以供实践参考。
结语
法人住所地的确定对于诉讼管辖具有重要意义。在法人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原告选择向被诉人注册地所在提起诉讼,受诉不应以法人不在注册地经营为由移送管辖。为了维护公示公信原则,保护原告权益和方便管辖,建议统一明确以法人注册住所地为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法人住所地对于确定债务履行地、登记管辖地、诉讼管辖、法律文书送达处所和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法人住所管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建议,供实践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
经最高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