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程预付款的比例是一般是合同约定的10%,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合同之后的30日内就要支付预付款的50%,承包人在支付预付款时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在承包人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到位后30日内再支付剩下工程款的50%,或者也可以按照工程进度款来支付大约25%到75%之间的工程进度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拿总金额乘以百分之三十就是你要付的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百分之三十,一般为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百分之十,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505002003)规定,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得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30%,一般为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10%,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而且预付款不得用于与本合同工程无关的事项,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里规定,工程预付款不能超30%,主要是为了规范风险和便于财务审计,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对重大工程项目,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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