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财政部关于开展政目前,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缺乏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支持。处在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提高、边发展、边完善的过程之中,全国各地有着不同认识和做法。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不断探索研究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审计机关对投资和以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规定,确定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各级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投资审计重点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第五条 审计机关对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项目建议书;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审批;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法律依据:《关于投资改革的决定》第三条 各类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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