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一、老人过世,账户里的钱无法取出怎么继承老人过世,账户里的钱无法取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银行特殊账户的支取原则一般像这种客户本人已经去世而无法支取的账户,银行关注的重点已经不是防范账户的盗取风险,而是遗产的继承问题。如今遇到这种问题的家庭,老人的伴侣是否在世银行方面很难判断,而且一般都有不止一个的子女,而银行业务的代办只能由一人办理,账户资金也只能由一人继承。所以,对于银行来说,关键在于老人账户的资金由谁继承。2、银行认可的遗产继承证明文件公证处的公证证明或者出具的判决文件,这两种文件有其中一种就可以,文件中会详细载明是哪家银行的账户、账号多少、余额多少、由谁继承,银行凭借这种文件就可以顺利代理手续。3、到银行办理手续所需要的证件都有哪些除上文所说的公证证明或者判决文件外,到银行还需要携带银行卡、存折或者存单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携带居民户口本或者死亡证明,用来证明账户户主已经去世。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情况一:如果有老人的银行卡或存折,知道密码的,可以直接拿着老人身份证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去取钱,不需要经过银行特殊批准。情况二:如果有老人的银行卡或存折,不知道密码的,可以根据老人的一些习惯,猜测下密码,换几个银行试试看(需要带上老人身份证以及代领人身份证)。情况三:如果不知道密码,且老人身份证已没有留的,但还保留火化证明的,可以尝试用火化证明。这需要跟银行沟通,看银行是否可以通融。再去街道(或村里)开个手写证明,盖个公章。死亡证明一般只开一次,第二次不给开的,那么只要能证明老人已过世就可以了。(能否奏效,要看银行是否能够通融)情况四:如果没有存折,也不知道存款金额的。需要到当地的公证中心,开个存款查询单,查一下银行存款到底有多少,如果只有几千,就可以考虑是否放弃,因为这个流程非常麻烦。正常流程是这样的:①找公证中心开存款查询单,确定存款金额;②到公证中心公证,叫上老人的所有拥有继承权的亲人,以及两个邻居进行公证。例如,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是按照人数进行平分。为了方便处理,一般可以所有人放弃继承权给一个人,由那个人持公证中心的公证资料到银行领取,然后再重新处理财产分配的事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