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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立项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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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立项(做不做):1、项目建议书;2、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审批;3、立项;4、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规划与设计(怎么做):1、用地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提出详细规划方案;2、详细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3、施工图审查;4、工程规划许可。招投标(由谁做):1、编制招标文件和清单、控制价,进行招前审计;2、组织招投标;3、标前约谈;4、签订施工合同。施工:1、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放验线等有关手续;2、组织施工队伍进场;3、施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4、委托工程监理;5、严格变更签证、按图施工。竣工:1、规划核实;2、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计:1、结算审计;2、项目检查;3、项目移交和后评价。法律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项目申报到获得建设批复的全过程,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编报及审批等内容。

第2种观点: 一、国家审批的项目的立项属国家审批的项目以及旅游宾馆、高档写字楼、别墅渡假村项目,由各地州市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报省计委、再由省计委转报国家审批。二、属省审批的项目的立项程序1、项目建议书审批:(1)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产业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2)项目建议书所需附件:①拟建地点的用地协议;②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③国土、规划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④中外合资项目必须有合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外方资信证明;(3)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按项目隶属关系经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在项目建议书规定地区范围内,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地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①批准的项目建议书;②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③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④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⑤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由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三、项目的分类建设工程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1)新建项目。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2)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4)恢复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第3种观点: 一、项目立项审批流程是什么1、项目立项审批流程是:(1)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建设用地所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土地使用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材料齐全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受理土地使用申请;(3)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土地使用申请后,应当向市、县报告;(4)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编制的有关报告材料,经同级批准后,应当报上一级请示;(5)土地使用申报材料应当按照程序逐级报有审批权的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二、行业标准立项条件有哪些行业标准立项条件有:1、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2、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3、行业和企业需要,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4、属于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且完成期限不超过三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接手的项目都要有立项批,对项目的立项主要是根据项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办理。1、财政预算投资类、财政注入资本金类、银行性贷款类、外国贷款类项目采用审批制,属于内部审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手续、环评手续、规划手续、节能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2、企业自主投资的列入《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资项目,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产业调整指导目录》中类项目等采用核准制。需要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土地手续、规划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环评、节能等手续可在办理立项的同时并行办理,不再是立项前置手续。法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四条 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类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第五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第六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二)拟建项目情况。(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第2种观点: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对于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可行性研究前置审批程序。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项目节能评估等手续。2.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评价文件),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④根据不同项目,上级要求一并报送的其他附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3种观点: 一、国家审批的项目的立项属国家审批的项目以及旅游宾馆、高档写字楼、别墅渡假村项目,由各地州市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报省计委、再由省计委转报国家审批。二、属省审批的项目的立项程序1、项目建议书审批:(1)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根据国家产业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提出;(2)项目建议书所需附件:①拟建地点的用地协议;②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③国土、规划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④中外合资项目必须有合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外方资信证明;(3)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按项目隶属关系经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在项目建议书规定地区范围内,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地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①批准的项目建议书;②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③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④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⑤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毕并附上必要的附件后,由各地州市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三、项目的分类建设工程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1)新建项目。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2)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4)恢复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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