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总包不给分包工程款的,协商不成的,分包可以向诉讼总包。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3种观点: 总包不给分包工程款的,协商不成的,分包可以向诉讼总包。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总包和分包的关系如下:1、进度关系,分包方的进度计划必须依据总包方的计划进行编制,总包方应把分包方的进度计划纳入总进度计划的管理范畴,总、分之间相互协调,处理好执行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并协助分包方解决项目进度控制重存在的问题;2、质量关系,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总包方负责,总包方就总包方工程对发包方负责,总包方对分包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方应接受总包方的质量管理;3、安全关系,安全控制有总包方负责,分包方服从总包方管理,总包方负责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分包方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的分包方应令去停工整顿。总承包方应统计分包方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分包方处理伤亡事故。分包方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证履行合同规定的安全责任,遵守总包方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管理,及时向总包方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1种观点: 分包受总包管理,但是甲方负责管理总包。甲方,即建设单位,甲方分包工程是指甲方承担从总承包商那里承包一部分工程。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2种观点: (一)、承包商及劳务队伍的选择及示范文本1、承包商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在公司确定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进行选择。一是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和专业公司。二是具有经济实力,技术素质高的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三是公司员工自行联系的工程项目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要经过考察合格且具备履约能力,方可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2、劳务作业队伍的选择。应选用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队伍,且具有经济实力。(二)、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1、根据工程项目预算收入的具体情况,经过测算确定分承包商应上缴的利税总额,其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工程结算总价的3%(不含税)。否则应报市场经营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责任书,要明确责任目标全面体现对施工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等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经济指标等,应在责任书中有约定,以确保施工合同和责任书的全面履行。3、项目经理部经理负责对分包商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承包人工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与竣工结算、保修、违约、过程控制、规避合同风险等主要条款,要认真研究后再签订,文本中未含部分可作补充条款。4、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依照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对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方权利、义务等,认真研究后进行签订。(三)、合同的履行和管理1、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一是要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费用包干承包合同。二是要加强全过程的控制,除施工管理和技术经济管理外,特别在材料采购,材料款的赊欠等事项,项目部要详细准确掌握物流、人工费的拖欠等情况,在工程拨款方面要依据形象进度和业主的拨款情况,来确定拨款数额。拨款要一支笔,禁止多头批款。工程竣工办理财务结算后,要签订结算后遗留事项处理协议,并由承包人列出对外债务清单,由承包人承诺自行解决债务纠纷。2、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由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商签订。合同份数,依据公司的需要而定,最低不得少于三份,并在签订后三日内传递完毕。属项目部经营部门是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主管部门,要设专人管理分承包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劳务合同总称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项目成本经理和分包单位协商拟定,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双方正式签定。二、项目选择分包单位应遵循公司《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再选择时需进行招标工作。分包商的选择,合同的签定执行《北京中铁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合同评审办法》及《项目部合同评审及管理细则》。三、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他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2、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A、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计划和综合进度计划,组织分包单位配合总包进行施工。B、向分报单位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核并签定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分包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C、为分包单位创造条件:做好分包单位需用的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除地上地下障碍物、接通分包单位施工用的水源、电源通道路设塔吊路基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通现场积水装夜间施工照明等。D、负责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以及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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