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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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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跟随律师一起去开庭,是为了更方便案件的审理,虽然当事人在开庭前已经与律师详细的说明了纠纷的主要情况,但在开庭审理期间,法官可能会问到案件的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当事人在给律师介绍案件的主要情况的时候,不可能把所有的细节全部介绍清楚,这时候如果当事人一起去出庭,在法官提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补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不出庭有利的方面较多,法庭可以根据情况做出缺席判决。假如被告不出庭可能出现缺席判决的问题。一般这种情况对较为有利。假如被告出庭可能出现自认的情况。这种情况出现可就不利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本人不上庭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由代理律师全权代表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原告可以不出庭然后委托律师出庭,但是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必须要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是离婚案件的话,原告是必须要出庭的,如果是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情况下,可以不出庭,但是因为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出庭的,也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宣布开庭,法官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宣布案件事由,告知原告被告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进行法庭调查。3、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辩论。4、结束后,手机原制作庭审笔录,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盖章。5、合议庭进行评议。6、择日宣布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一百三十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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