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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保险有哪些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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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选择了交通事故赔偿,附加意外医疗只能赔差额。但有的保险公司认可复印件,已给付性质认定,那就可以再获赔偿。还有一种附加意外,是津贴性质的,那与交通事故也是没有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2种观点: 机动车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如下:1、驾驶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驾驶过程中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驾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下:1、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事处、乡镇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2、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生活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额或者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选择了交通事故赔偿,附加意外医疗只能赔差额。但有的保险公司认可复印件,已给付性质认定,那就可以再获赔偿。还有一种附加意外,是津贴性质的,那与交通事故也是没有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为: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一、意外保险车祸给赔偿吗1、意外保险车祸给赔偿。意外险是可以赔偿车祸的,但是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100%的责任,意外险可以理赔,可以申请医疗费用、伤残及身故的理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第3种观点: 一、驾驶员意外险赔偿范围是什么1、驾驶员意外险赔偿范围如下:(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驾驶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意外残疾,驾驶过程中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驾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如下: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第1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怎么赔偿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为: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残疾之,保险人按给付比例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保险专家表示其实意外险并非是对所有意外都会进行理赔,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应细读条款,并对意外险的保障功能作全面的了解。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要求保险公司出示意外险的具体保险条款,尤其是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进行说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注意保留由医院和等出具的权威凭证,可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提供充分证据,而且应该在保险公司通常规定的1至7天期限内尽快报案。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时,需要提交保单、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医药费报销单和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凭证。此外,投保人应该清楚意外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的损失才进行赔付。普通意外险通常将被保险人在赛车、攀岩、滑雪、赛马和跳伞等高风险运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作为免责范围,不进行理赔。

第1种观点: 当保险车辆产生损失或第三者责任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一般而言,规模越大的车险公司在理赔时的优势越明显。一、交强险车损险赔多少钱根据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和事故责任的大小,已投保金额作为赔付厘定的基础金额,当符合赔偿的金额5%-15%做为免赔,具体免赔金额如下: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二、交通事故车损怎么赔付具体赔付步骤如下: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二、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1.车辆玻璃单独破碎不含灯具、车镜玻璃;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三、车祸后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或者在保险金额的赔付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受害人可以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首先予以赔偿。因此当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或者在保险金额的赔付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受害人可以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至于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形,有很多种情况发生,保险公司是免赔的,有些需要特别关注,比如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比如轮胎丢了车没丢不赔。【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2种观点: 一、意外保险车祸给赔偿吗1、意外保险车祸给赔偿。意外险是可以赔偿车祸的,但是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100%的责任,意外险可以理赔,可以申请医疗费用、伤残及身故的理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第3种观点: (一)必须是非疾病导致的。比如癫痫发作、脑溢血等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这些是由身体自身的问题导致的。(二)发生意外且被真正的伤害。有些意外事故时发生了,比如不小心摔倒或者触电,但是被保险人却没有受到伤害,那么也就不会给予理赔。(三)意外事故发生。事情是不可预见的,比如坠机,但是有些可预见且无法抗拒的,比如飞机出现故障跳伞逃生、轮船失火跳海、见义勇为等是属于意外事故的范畴之内的。(四)突发事件。触电、跌落等都属于意外事故,但是由于长期因素导致的职业病不在赔偿的范畴内。(五)外来因素造成的伤害。根据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保险公司会给予四种赔付:残废给付、身故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至于给予标准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比如残废给付,残废等级不同给付金额也不同。一、车险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一)身故赔付当被保人或是被保人车辆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人员身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一般会给与100%基本保额的赔偿。(二)身残赔付当被保人或是被保人车辆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人员身残时,则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规定,同时根据伤残等级来进行赔偿,一般会给与20%-100%不等的基本保额的赔偿。(三)其他赔付另外,涉及到相关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等等,都可以根据保险的相关规定来申请相关的赔偿。因此,车险意外险,对于有私家车的朋友来说,还是很需要购买的。二、交通意外保险投保渠道(一)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二)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站购买,支持在线投保。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三)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四)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汽车意外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什么?有以下五点注意事项:1、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查清楚肇事车辆有无投保,是哪家保险公司,并且咨询律师有无查封肇事车辆的必要;2、保留好病历、医疗票据、出院证明、出院小结、X光片及CT片等资料;3、积极委托律师,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先准备必须在伤者户籍所在地取证的证据,尽量缩短理赔的时间;4、在律师的帮助下早做伤残鉴定;5、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诉讼权利。二、汽车意外险服务点意外险的注意事项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2.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3.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等案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6.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能不能购买短期交强险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保险车辆产生损失或第三者责任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一般而言,规模越大的车险公司在理赔时的优势越明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以下五点注意事项:1、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查清楚肇事车辆有无投保,是哪家保险公司,并且咨询律师有无查封肇事车辆的必要;2、保留好病历、医疗票据、出院证明、出院小结、X光片及CT片等资料;3、积极委托律师,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先准备必须在伤者户籍所在地取证的证据,尽量缩短理赔的时间;4、在律师的帮助下早做伤残鉴定;5、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诉讼权利。一、简述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与鉴定时机关于鉴定时机确定标准,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交通事故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包括下列材料: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二、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为:1、因交通事故导致轻度的智力损伤,影响日常的活动能力;2、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口腔受伤,脱落的牙齿达到16颗以上的;3、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肋骨骨折,达到8肋骨折或者有4肋骨缺失等;4、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双手丧失功能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缺失手指达百分之十以上。一、伤残鉴定流程如下:1、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2、携带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包括: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7、CT及诊断报告;8、交通事故认定书;9、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10、伤残鉴定委托书。总之,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为因交通事故导致轻度的智力损伤,影响日常的活动能力或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口腔受伤,脱落的牙齿达到16颗以上的或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肋骨骨折,达到8肋骨折或者有4肋骨缺失等或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双手丧失功能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缺失手指达百分之十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1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怎么赔偿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为: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残疾之,保险人按给付比例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保险专家表示其实意外险并非是对所有意外都会进行理赔,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应细读条款,并对意外险的保障功能作全面的了解。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要求保险公司出示意外险的具体保险条款,尤其是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进行说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注意保留由医院和等出具的权威凭证,可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提供充分证据,而且应该在保险公司通常规定的1至7天期限内尽快报案。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时,需要提交保单、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医药费报销单和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凭证。此外,投保人应该清楚意外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的损失才进行赔付。普通意外险通常将被保险人在赛车、攀岩、滑雪、赛马和跳伞等高风险运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作为免责范围,不进行理赔。

第1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残疾之,保险人按给付比例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保险专家表示其实意外险并非是对所有意外都会进行理赔,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应细读条款,并对意外险的保障功能作全面的了解。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要求保险公司出示意外险的具体保险条款,尤其是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进行说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注意保留由医院和等出具的权威凭证,可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提供充分证据,而且应该在保险公司通常规定的1至7天期限内尽快报案。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时,需要提交保单、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医药费报销单和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凭证。此外,投保人应该清楚意外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的损失才进行赔付。普通意外险通常将被保险人在赛车、攀岩、滑雪、赛马和跳伞等高风险运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作为免责范围,不进行理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为: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怎么赔偿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第1种观点: 在完成现场取证后,如符合理赔情况,人们便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目前的交通意外险只在被保险人遭遇交通意外事故而残疾或者死亡的时候发生作用,因此大家在向保险公司申请交通意外险理赔时,大家还需要准备好被保险人的残疾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只要被保险人或者其家属准备的证明材料齐全,那么被保险人的家庭便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金。以上是关于交通意外险理赔注意事项中的申请理赔的流程的介绍,而还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关于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方式。如果大家购买交通意外险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那么大家便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并且以此进行起诉。交通意外险理赔注意事项还有哪些呢?如果大家注意交通意外险的保险金额的话,那么大家便可以发现交通意外险的保险金额一般都是一个概数,那么人们在申请理赔的时候,应该怎样的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呢?这时大家便需要借助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条款,其中有关于理赔金额的详细规定,大家可以以此来进行申请。通过上面的介绍,我相信大家对于交通意外险理赔注意事项应该已经非常的了解。那么,我们应该购买怎样的交通意外险才能够保证理赔更加顺利的进行呢?最好的选择便是购买大型保险公司的交通意外险,中国平-安的一年期交通意外险便是其中之一。如果大家购买的是这款交通意外险,那么大家便能够较为快速的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金,因为中国平-安的理赔申请的处理期限是七天。在交通意外险理赔注意事项中,最重要的便是申请理赔的流程。在被保险人不幸遭遇交通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家属应该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且说明相应的情况,而保险公司则会根据被保险人或者其家属提供的情况说明来决定是否派人进行现场的认证。如果保险公司表示需要认证现场,那么被保险人的家属便应该尽可能的保护现场,并且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应尽快赶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4、不计免赔范围有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交通意外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如下:(1)如果乘坐交通工具出现意外身故,受益人也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整理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保险金的赔付。意外残疾是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给出鉴定说明,在此基础上申请赔付。(2)购买交通意外保险时,应该仔细了解保险公司承保责任,特别是免责条款,避免在理赔时出现纠纷与争议。同时出行要乘坐正规的营运汽车。交通意外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有以下五点注意事项:1、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查清楚肇事车辆有无投保,是哪家保险公司,并且咨询律师有无查封肇事车辆的必要;2、保留好病历、医疗票据、出院证明、出院小结、X光片及CT片等资料;3、积极委托律师,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先准备必须在伤者户籍所在地取证的证据,尽量缩短理赔的时间;4、在律师的帮助下早做伤残鉴定;5、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诉讼权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有四点需要特别注意,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第二、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第三、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第四、不计免赔范围有。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附加免赔率。以上四点如果大家能够注意,将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汽车交通意外保险理赔必须提供哪些资料?交通意外保险理赔需以下材料: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5、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书面证明或验尸报告;6、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7、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8、、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9、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意外保险怎么理赔交通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5、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书面证明或验尸报告;6、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7、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8、、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9、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意外保险怎么理赔1、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之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之内发生《伤害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保险公司将按照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所得数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最高给付金额。任何一项或数项保险金给付额累计达到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规定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意外事故保险合同终止。

第1种观点: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2种观点: 一、意外保险车祸给赔偿吗1、意外保险车祸给赔偿。意外险是可以赔偿车祸的,但是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100%的责任,意外险可以理赔,可以申请医疗费用、伤残及身故的理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第3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有什么1、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第1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残疾之,保险人按给付比例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保险专家表示其实意外险并非是对所有意外都会进行理赔,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应细读条款,并对意外险的保障功能作全面的了解。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要求保险公司出示意外险的具体保险条款,尤其是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进行说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注意保留由医院和等出具的权威凭证,可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提供充分证据,而且应该在保险公司通常规定的1至7天期限内尽快报案。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时,需要提交保单、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医药费报销单和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凭证。此外,投保人应该清楚意外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的损失才进行赔付。普通意外险通常将被保险人在赛车、攀岩、滑雪、赛马和跳伞等高风险运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作为免责范围,不进行理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规定,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归属哪一方,机动车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机动车的责任,只要出了事故,所有该出的钱都由机动车方出。2.有部分城市作出这样的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的,如车方无任何责任的,所承担的费用不超过全部费用的20%。3.现在的电动车大多是超标电动车,与自重不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有明显的脚踏系统的标准电动车是不相符的。 对于这部分电动车,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可以按机动车处理,这在各地都有不少的案例。 如果是这样,那么摩托车方就不用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3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怎么赔偿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以下五点注意事项:1、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查清楚肇事车辆有无投保,是哪家保险公司,并且咨询律师有无查封肇事车辆的必要;2、保留好病历、医疗票据、出院证明、出院小结、X光片及CT片等资料;3、积极委托律师,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先准备必须在伤者户籍所在地取证的证据,尽量缩短理赔的时间;4、在律师的帮助下早做伤残鉴定;5、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诉讼权利。一、简述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与鉴定时机关于鉴定时机确定标准,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交通事故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包括下列材料: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二、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为:1、因交通事故导致轻度的智力损伤,影响日常的活动能力;2、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口腔受伤,脱落的牙齿达到16颗以上的;3、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肋骨骨折,达到8肋骨折或者有4肋骨缺失等;4、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双手丧失功能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缺失手指达百分之十以上。一、伤残鉴定流程如下:1、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2、携带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包括: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7、CT及诊断报告;8、交通事故认定书;9、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10、伤残鉴定委托书。总之,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为因交通事故导致轻度的智力损伤,影响日常的活动能力或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口腔受伤,脱落的牙齿达到16颗以上的或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肋骨骨折,达到8肋骨折或者有4肋骨缺失等或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双手丧失功能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缺失手指达百分之十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2种观点: (1)如果乘坐交通工具出现意外身故,受益人也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整理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保险金的赔付。意外残疾是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给出鉴定说明,在此基础上申请赔付。(2)购买交通意外保险时,应该仔细了解保险公司承保责任,特别是免责条款,避免在理赔时出现纠纷与争议。同时出行要乘坐正规的营运汽车。一、车辆脱审了发生事故但有保险怎么办车辆脱审保险无效首先我们应该理解两个问题,第一是商业险的性质,商业险中会有免责条款,也就是说商业险的理赔是有前提条件的,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予以理赔。第二个问题是审车的意义是什么,它是为了帮助车主检查车辆本身的安全与否,查看是否有隐患的问题。那么脱审车保险能用吗?综合以上两个问题我们不难看出,如果车辆没有经过审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意味着不能证明汽车本身的安全与合格,所以是可以拒绝赔付的。这一点很多车主都不知道。说起脱审车保险能用吗的问题,除了提醒车主定期审车之外,关于驾驶证的问题也应该引起注意,如果需要更换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办理,否则都会引起后续理赔的困扰,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车主认为自己缴纳商业险就是获得了基本的保障,所以从来不担心理赔的事情,但是却忽略了免责条款的内容,所以大家一定要能够联系起来,提醒自己不要忘记验车。二、交通事故中怎样理赔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的流程如下:1、拨打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2、保险公司派人到场或者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3、对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4、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5、保险公司审核索赔单据;6、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至二十九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及时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三、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保险单凭证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4、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保险车辆产生损失或第三者责任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一般而言,规模越大的车险公司在理赔时的优势越明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1种观点: 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会写明保障范围,保障责任,免赔情况等等。同样会在保险条款中对于保险的内容进行一个介绍以及说明。每个保险都有自己的保险特色,因此保险条款是不完全相同的,投保者需要在投保前认真的阅读保险条款并完全理解其中的内容,若对于保险条款中的内容不解可以咨询保险代理人。认真阅读完保险条款才好签订保险合同,并缴纳相关的保费。一、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司机通常是分布?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分配一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分配原则:(1)乘客的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医疗保险金全部归属乘客。(2)乘客的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发生医疗养老保险金全部进行归属以及乘客,保额以出险时按乘客选择人数均摊;(3)机上没有旅客的,其保险金额不属于驾驶员。法律咨询:网友: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有必要吗?律师:购买车险,除了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其他车主可以自愿投保,不过,为了规避车辆事故风险,车主通常会买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险种。而驾乘意外险虽然不是车主的标配,但是若想保障更全面,买一份也是可以的,一旦发生车主需要负责的交通意外,驾乘意外险可以为本车人员提供保障,为车主分担了这部分的损害风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保险的性质不同。驾乘意外险属于意外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险的商业险主险。2、保险额度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只能购买一份,保额不累加;而驾乘意外险可累加投保。3、保障范围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包括了车辆行驶、停放、维修时发生事故;驾乘意外险只能保障车辆行驶中发生的意外,不保障在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4、保险标的不同。车上人员意外险是跟车的,即保险的目标只能是投保车辆上的人;而驾乘意外险可以选择跟车,也可以选择跟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该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第六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保险单载明车牌号码的机动车辆,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般的交通意外险包含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四大交通工具,区别在于乘坐的交通工具不同,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障范围会出现些许变化。2、飞机意外假如你是不固定地乘坐不同交通工具,买份交通工具意外险包含航空意外,是比较适合的。若是经常出差当“空中超人”来回飞的话,建议还是买份专业的航意险。坐过飞机的多接触过航意险,每次花费20元为乘坐飞机的旅程购买一份保障。现在各大保险公司推出了航空意外年度保险,一次投保,保障一年乘飞机造成意外伤害。以中国人-保的“航空意外年度险”为例,10元=100元不同级别的7档方案报价灵活满足不同人群需求,保额最高200万。3、火车意外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比航意险的保障范围更大,除了保障乘坐飞机时的意外风险外,乘坐火车、地铁、轻轨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均会赔偿。以我五一出游购买的人保交通工具意外险为例,火车意外保额30万,还是不错的。4、轮船意外乘坐轮船出游情调是肯定有的,但千万别忘了购买轮船意外险,人保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就包括了乘坐轮船遭受意外伤害的赔偿,保额高达30万。5、汽车意外汽车意外是日常生活中发生率最高的,平常五一、十一、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出游时,千万记得买个“护身符“——交通工具意外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 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意外残疾: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或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3种观点: 交通意外保险赔偿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致残赔偿项目,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3、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出车祸后如何理赔1、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或拍照留证,并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2、保险公司会派遣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并对现场车辆进行定损;3、被保险人携带身份证件和申请资料如事故证明等,到保险公司网点提交赔偿申请;4、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损失在赔付限额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残疾之,保险人按给付比例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保险专家表示其实意外险并非是对所有意外都会进行理赔,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应细读条款,并对意外险的保障功能作全面的了解。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要求保险公司出示意外险的具体保险条款,尤其是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进行说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注意保留由医院和等出具的权威凭证,可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提供充分证据,而且应该在保险公司通常规定的1至7天期限内尽快报案。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时,需要提交保单、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医药费报销单和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凭证。此外,投保人应该清楚意外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的损失才进行赔付。普通意外险通常将被保险人在赛车、攀岩、滑雪、赛马和跳伞等高风险运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作为免责范围,不进行理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为: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二、交通意外险怎么赔偿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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