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1、双方未约定支付利息。2、双方均为自然人,对利息约定不明确且协议补充不成的,视为没有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措施的关系: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所以,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所谓的高寒补助是寒冷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地区性津贴,而地区性津贴就是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2、据了解,地区性津贴有以下两种形式: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3、当然,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高寒补助的相关明细1、高寒类地区为年平均气温0℃以下,年最低气温-50℃以下,冬季时间超过8个月的地区;高寒类地区为年平均气温5℃以下,年最低气温-30℃以下,冬季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区。2、在高寒类地区工作的员工,施工冬季期间可享受30元/天的补贴;在高寒类地区工作的员工,施工冬季期间可享受20元/天的补贴(冬季施工期间为当地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0℃以下的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条 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所谓的高寒补助是寒冷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地区性津贴,而地区性津贴就是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2、据了解,地区性津贴有以下两种形式: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3、当然,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高寒补助的相关明细1、高寒类地区为年平均气温0℃以下,年最低气温-50℃以下,冬季时间超过8个月的地区;高寒类地区为年平均气温5℃以下,年最低气温-30℃以下,冬季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区。2、在高寒类地区工作的员工,施工冬季期间可享受30元/天的补贴;在高寒类地区工作的员工,施工冬季期间可享受20元/天的补贴(冬季施工期间为当地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0℃以下的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条 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
第3种观点: 2023防寒补贴发放标准: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2、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资金来源1、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现行补助水平予以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解决;2、城市低保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取暖费原分担比例共同负担;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增加的职工取暖补贴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取暖费优惠:取暖费优惠各地区不同,如北京市,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点至次日早7点,在低谷优惠时段内,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计费。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明确提到了“供暖费补贴”。这就意味着取暖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对于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以外的单位,取暖补贴是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一项福利,其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职工领取冬季取暖补贴需要工作满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如在取暖期间工作满一年时,可以自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按日期比例计算发给。
第1种观点: 高寒补贴发放标准: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2、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资金来源1、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现行补助水平予以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解决;2、城市低保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取暖费原分担比例共同负担;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增加的职工取暖补贴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取暖费优惠:取暖费优惠各地区不同,如北京市,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点至次日早7点,在低谷优惠时段内,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计费。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明确提到了“供暖费补贴”。这就意味着取暖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对于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以外的单位,取暖补贴是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一项福利,其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职工领取冬季取暖补贴需要工作满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如在取暖期间工作满一年时,可以自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按日期比例计算发给。
第2种观点: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指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数额。一、202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1.湖南省:最低150元/月或者6.9元/天,发放时间为7-9月。2.湖北省:每月标准为12元/天,发放时间是6-9月。3.广东省:300元/月,如按照法规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10月。4.陕西省:每月标准为25元/天,发放时间为6-9月。5.山西省:每月标准为240元/月,发放时间为6-8月。6.广西壮族自治区:每月标准为250-300元/月或者11.5-13.8元/天,发放时间是6-10月。7.海南省:每月标准为10元/天,发放时间是4-10月。8.北京市:室外高温工作人员180元/月,室内高温工作人员120元/月,发放时间为6-9月。9.辽宁省: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7-9月。10.吉林省: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8月。11.上海市: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6-9月。12.江苏省: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6-9月。13.浙江省:室外高温工作人员300元/月,室内高温200元/月,发放时间为6-9月。14.福建省:每月标准为12元/天或者260元/月,发放时间是5-9月。15.江西省:每月标准为室外高温不低于300元/月,室内非高温不低于200元/月,发放时间是6-9月。16.山东省:每月标准:室外高温人员200元/月,非高温人员140元/月,发放时间为6-9月。17.天津市:发放标准按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发放时间为6-9月。18.河南省:10元/天。19.四川省:由之前的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现在的每人每天8元至12元,发放时间没有设定。20.重庆市: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发放时间为5-9月份。21.维吾尔自治区: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发放时间为6-8月。22.贵州省: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发放时间为6-9月。2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发放时间为6-9月。24.安徽省: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发放时间为6-8月。25.云南省: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发放时间为6-9月。26.甘肃省:每人每月45元,发放时间为7-9月。27.河北省:发放标准有三档,分别是: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发放时间为6-9月。由此可知,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有7个月,此外,四川、安徽和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法规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室内不能降低至33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二、高温补贴每个人都有吗高温补贴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它一般适用于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具体条件如下:1.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2.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总而言之,高温补贴在各地的标准各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公布的消息为准,它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一般适用于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人。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所谓的高寒补助是寒冷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地区性津贴,而地区性津贴就是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2、据了解,地区性津贴有以下两种形式: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3、当然,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高寒补助的相关明细1、高寒类地区为年平均气温0℃以下,年最低气温-50℃以下,冬季时间超过8个月的地区;高寒类地区为年平均气温5℃以下,年最低气温-30℃以下,冬季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区。2、在高寒类地区工作的员工,施工冬季期间可享受30元/天的补贴;在高寒类地区工作的员工,施工冬季期间可享受20元/天的补贴(冬季施工期间为当地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0℃以下的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条 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甘肃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7-9月甘肃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应发高温津贴。法律依据: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3种观点: 甘肃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包括: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和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2015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673元确定,自治区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取暖补贴基本思想包括:1、集中供热“暗补“变“明补”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行我市用热商品化、供热社会化,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供热新;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促进节能建筑在我市推广应用,推进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满足全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2、集中供热“暗补“变“明补”的主要内容是:改革用热的补贴方式,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积极推行按用热分户计量收费办法,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提高热能利用效率,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经济、安全、清洁、高效的城市供热采暖系统;加快供热企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培育和规范我市供热市场;3、集中供热“暗补“变“明补”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在国家统一目标指导下,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坚持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1种观点: 高温补贴就是为保证夏天酷热难耐的恶劣条件下工人愿意正常工作,从而不影响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为了给在外酷热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提供保障的各方面补贴。那2017宁夏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呢?宁夏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在岗职工在这个时间内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宁夏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2017宁夏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以上都是为大家整理的资料。由此可知,2017宁夏高温补贴标准为高温中工作的职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这有利于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从而带动企业的发展,促进宁夏本地的经济发展。若是您对此方面或其他有关的还有疑问,欢迎咨询,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津贴发放标准具体为:年龄在80—周岁的城市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发放,即银川市、石嘴山市每人每月200元,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每人每月170元;年龄在8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补助水平发放,即川区13县(市、区)每人每月65元,山区9县(区)每人每月50元。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 第一条 现省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北京等7个省(区、市),其中按月发放的有6个: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云南、宁夏等6个省(区、市)。省级层面尚未建立、但在地级层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的有山西治市等21个市(区、州、盟、县),其中按月发放的有11个。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暖补贴是或者单位对居民发放的福利,对于取暧补贴是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省市的标准也是各有差异,当地部门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补贴的标准。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发放2016年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 (二)发放标准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和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3423元的按3423元标准执行。其中: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2015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不含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67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3423元。3.根据相关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2015年度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385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262元增加,共计23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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