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一般承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一种,是相对于总包合同而言的,有两种类型,一是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合同,一是由总包分包部分工程的分包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3种观点: 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一)分包合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项目部及合同管理人员,应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将需要订立的分包合同纳入整体合同管理范围,并要求分包合同管理与总承包合同管理保持协调一致。2、项目部可根据总承包合同规定和需要,订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或其他咨询服务分包合同,但不得将整个工程转包。3、对分包合同的管理,应包括对分包项目的招标、评标、谈判和分包合同的订立,以及对分包合同生效后的履行、变更、违约索赔、争端处理、终止或收尾结束的全部活动实施监督和控制。(二)项目部应建立并执行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分包合同管理程序的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分包合同的管理职责。2、分包招标的准备和实施。3、分包合同订立。4、对分包合同实施监控。5、分包合同变更处理。6、分包合同争端处理。7、分包合同索赔处理。8、分包合同文件管理。9、分包合同收尾。(三)项目部应明确各类分包合同管理的职责各类分包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如下:1、设计:应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设计分包的职责范围,订立设计合同。协调和监督合同履行,确保设计目标和任务的实现。2、采购: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和要求,明确采购和服务的范围,订立采购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完成项目采购的目标和任务。3、施工: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在明确施工和服务的职责范围的基础上,订立施工合同。监督和协调合同的履行,完成施工的目标和任务。4、其他咨询服务:根据总承包合同的需要,明确服务的职责范围,签订分包合同或协议。监督和协调分包合同或协议的履行,完成规定的目标和任务。5、项目部对所有分包合同的管理职责,均应与总承包合同管理职责协调一致。同时还应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由发包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做好与分包商的配合、协调,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四)项目部应对分包项目进行招标招标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如下:1、项目部应做好分包项目招标的准备工作,内容包括:(1)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和项目计划要求,制定分包招标计划,落实需要的资源配置。(2)确定招标方式。(3)组织编制招标文件。(4)组建评标、谈判组织。(5)其他有关招标准备工作。2、按计划组织实施招标活动。主要活动包括:(1)按规定的招标方式发布通告或邀请函。(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或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发售标书。(3)组织标书澄清。(4)接受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书,并组织开标。(5)组织评标、决标和授标。(6)发出中标通知书。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从中可以得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四部分的内容:合同管理的要求、管理程序、各类分包合同管理的职责以及招标的内容和程序。有了这些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范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2种观点: 区别之处有:1、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2、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3、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4、专业分包承包人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劳务承包人不能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5、专业分包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转包无效,第七条明确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建筑法》第二十: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3种观点: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劳务分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监理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业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关于工程方面的问题和纠纷是比较多的,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注意合同签订完毕,应当及时的送往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来完成备案的手续,否则容易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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