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凡是在中心城区、成都东部新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成都东部新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法律依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要求 本市户籍多子女家庭、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规定在蓉入学的多子女家庭,因公办、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第3种观点: 一、户籍在成都(分4种情况)1、户籍在中心城区,但是学籍不在中心城区。在第三批次小摇号时,就需要办理回城生手续,办理成功后直接按照户籍地对应的小学来进行划片微机派位。回城手续办理地址及资料准备:地址:成都市教育局的小教科资料: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原就读小学和当地行政部门统一盖章的),监护人的回城申请表。2、户籍、学籍都是在中心城区,但不在同一个区。这个情况同样按照户籍地对应小学来进行划片微机派位。3、户籍、学籍在均在中心城区,且属于同一区,但读的不是户籍对应的小学。可以按照学籍对应小学来进行划片微机派位。也可申请转片,按照户籍对应的小学摇号(只针对于就读小学不是户籍地对应的小学这个情况)。注:可以给教育局打电话确认一下。4、户籍在郊区县,学籍在中心城区,并且在中心城区有居住证又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居住证已经到期,那么就只能回郊县去摇号。2.没到期,按居住证所在地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统筹: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二、户籍在外地的户籍在外地,打算在成都入学的,且满足进城务工子女的,分3种情况1、户籍在外地,学籍和居住证没有在同一区内。学籍在外地或者是学籍在成都中心城区,但不是和居住证在一个区,这个情况就只能由居住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2、学居统一,且学籍是在居住证正读小学,如果中途没有跨行政区域(一个区为一个行政区域)变更过居住证,也未变更过学籍的。就可以按照参加居住证对应的小学来划片派位入学。3、学居统一,且学籍是在居住证正读小学,但中途有跨行政区域变更过居住证。比如说刚到成都时办理的成华区居住证,但是看到青羊区的学校都非常好,又把居住证迁到了青羊区。这个情况,就只能按照最终办理的居住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来统筹安排。三、统筹入学的情况1.集体户口。入学时按户口所在地由教育局统筹入学。2.户口不在成都,外地生,小学在外地老家读,但初中又觉得成都教育资源更好,初中想在成都读,没有参加4月信息采集的,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安排统筹入学。
第1种观点: 一、成都读小学的条件1、如果家是外地的,需要居住证,户口薄,但你上任何学校都要交1——2万元。2、本地小学入学登记需带上房产证件和户籍证件。(1)房产证件的三种形式: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户籍一致);二是若家长没有房产,而是租住房,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是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三是若父母无房产,而是和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除要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还需持有父母各自劳动人事主管部门或事处出具的其无房产,与适龄儿童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公函证明。(2)户籍证件包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户籍部门回执。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成都市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承担以下三类学生的入学问题,一类是户籍在五城区和高新区之内;一类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一类是有居住证的居民子女。以上三类属于正常入学,不交借读费。二、申请成都市居住证工作流程1、在成都市有合法居所证明;2、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3、有稳定就业证明或投资经商证明。三、申请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彩色或黑白,浅色背景);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交报辖区派出所;3、市审核后,对符合申领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4、办理完毕后,由事处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第2种观点: 非成都户口在成都读小学条件具体如下:1、成为本地户籍,或者提供在成都1年社保及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就读的学校必须是居住证地址就近;2、父母要有暂住证,如果是做生意的要有营业执照;3、如果是务工人员,要有务工证明,农民工子女可以在暂住证就近的学校读书。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人在办理入学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本文主要介绍了成都市成都在读小学的条件和入学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其中,本地小学入学登记需带上房产证件和户籍证件,而户籍证件包括三种形式。另外,申请成都市居住证需要提供合法居所证明、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投资经商证明等资料,办理程序包括向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初审、市审核、制证和通知申请人领证。法律分析成都是一个就读小学的条件。如果家庭来自外地,需要持有居住证和户口簿。但无论最终选择哪个学校,都需要支付1至2万元的费用。2、本地小学入学登记需带上房产证件和户籍证件。(1)房产证件的三种形式: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户籍一致);二是若家长没有房产,而是租住房,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是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三是若父母无房产,而是和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除要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还需持有父母各自劳动人事主管部门或事处出具的其无房产,与适龄儿童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公函证明。(2)户籍证件包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户籍部门回执。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成都市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承担以下三类学生的入学问题,一类是户籍在五城区和高新区之内;一类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一类是有居住证的居民子女。以上三类属于正常入学,不交借读费。二、申请成都市居住证工作流程1、在成都市有合法居所证明;2、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3、有稳定就业证明或投资经商证明。三、申请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彩色或黑白,浅色背景);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交报辖区派出所;3、市审核后,对符合申领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4、办理完毕后,由事处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拓展延伸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地社区、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已办理的水电气费缴纳凭证或者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近三年来在成都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0个月且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或者在成都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0个月且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且在成都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成都户籍居民。因此,在办理成都市民的居住证时,需要提供以上材料。结语无论选择哪个学校,成都是一个就读小学的条件。需要持有居住证和户口簿,并支付1至2万元的费用。本地小学入学登记需带上房产证件和户籍证件。房产证件有三种形式: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户籍一致);二是若家长没有房产,而是租住房,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是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三是若父母无房产,而是和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除要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还需持有父母各自劳动人事主管部门或事处出具的其无房产,与适龄儿童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公函证明。户籍证件包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户籍部门回执。成都市区(包括五城区和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承担以下三类学生的入学问题:一类是户籍在五城区和高新区之内;一类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一类是有居住证的居民子女。以上三类属于正常入学,不交借读费。申请成都市居住证工作流程包括:在成都市有合法居所证明;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有稳定就业证明或投资经商证明。办理程序为:申请人向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交报辖区派出所;市审核后,对符合申领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办理完毕后,由事处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十条 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五章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一条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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