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本案并非分家析产纠纷,而是离婚后财产纠纷二、被告主体资格不适格三、分家析产纠纷中家庭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开来四、涉案房屋源自赠与个人的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五、被告个人所有的拆迁款大于购房所需方价款六、原告请求确认涉案房屋按份共有没有权利基础七、请求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代理人: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离婚案件中,对女方作为原告方的代理词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陈述委托人委托代理事实,以及相关理由;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如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总结陈述。
第1种观点: 离婚案件代理词内容主要包括陈述委托人委托代理事实;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离婚问题做出判决申请并陈述相应理由;总结陈述。经过庭审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原被告没有和好的可能,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愿,应当判决双方离婚。一、的审理与判决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应当终结诉讼。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二、可以不分割财产先离婚吗不分割财产先离婚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可以在向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是会受理的,之后双方协议之后再分割财产即可。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情况。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会尊重当事人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三、夫妻离婚需要哪些材料离婚分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办理协议离婚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单人照片各二张。二、诉讼离婚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离婚起诉状两份。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6、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吸毒等恶习或被判期徒刑的,提供机关的处理决定、判决等材料。7、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8、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9、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10、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2种观点: 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代理词主要围绕离婚的诉讼请求来写通常要包括三个方面:主张离婚的原因,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第一,审理判决离婚时主要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准,代理词重要阐明离婚的具体理由,是否有法定的离婚事由,如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又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主要是遵照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出发。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能因为父母之间感情不和就忽略孩子的感受,不能让孩子在完整的家庭长大,也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爱。第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双方能够协商可以按照约定,不能协议一致的有审理后判决。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离婚案件的代理词格式如下:一、写明哪个律师事务所受原告或者被告委托代理;二、内容包括:1、因为何事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而建议法庭判决离婚;2、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和抚养费的规定。三、落款。一、三次起诉都离不了怎么办应该重点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三次起诉不判离,和解无用的话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会允许判定离婚的。根据《民法典》三次起诉离婚1、若无特殊情况,应当会判决离婚;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以知道准许双方离婚的原则是“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时《民法典》列举了四种法定情形。实践中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二、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自愿离婚协议应写明:1、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等个人信息;2、结婚证号,结婚时间以及离婚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3、及离婚的事实原因,一般是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4、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议;5、男女双方签字盖章,落款年月日日期。一、自愿离婚协议的模板如下: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与乙方自愿离婚。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归方抚养,方每月给支付抚养费_______元,直至_______周岁。三、财产分割:1、位于_______的房产_______平方米,是_______方购买,离婚后归_______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归_______方所有。_______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内搬出。2、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_______元,_______公司股票价值_______元,离婚后全部归_______方所有。3、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方负责清偿。四、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离婚的条件如下: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综上所述,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等个人信息;结婚证号,结婚时间以及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议,男女双方签字盖章,落款日期。三、民事二审判决书何时生效民事二审判决何时算生效没有明文。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对于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一、民事二审判决的格式样本如下:_____字第_____号原告_____市_____开发公司,地址在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开发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_____,男,_____ 年_____月 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市_____研究所工人,住_____原告开发公司与被告_____房屋迁让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开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_____和被告_____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二、民事判决书的组成部分如下:1、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2、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3、判决结果,即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4、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名称等内容。综上所述,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种观点: 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代理词主要围绕离婚的诉讼请求来写通常要包括三个方面:主张离婚的原因,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第一,审理判决离婚时主要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准,代理词重要阐明离婚的具体理由,是否有法定的离婚事由,如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又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主要是遵照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出发。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能因为父母之间感情不和就忽略孩子的感受,不能让孩子在完整的家庭长大,也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爱。第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双方能够协商可以按照约定,不能协议一致的有审理后判决。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本案并非分家析产纠纷,而是离婚后财产纠纷二、被告主体资格不适格三、分家析产纠纷中家庭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开来四、涉案房屋源自赠与个人的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五、被告个人所有的拆迁款大于购房所需方价款六、原告请求确认涉案房屋按份共有没有权利基础七、请求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代理人: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离婚案件中,对女方作为原告方的代理词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陈述委托人委托代理事实,以及相关理由;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如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总结陈述。
第1种观点: 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代理词主要围绕离婚的诉讼请求来写通常要包括三个方面:主张离婚的原因,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第一,审理判决离婚时主要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准,代理词重要阐明离婚的具体理由,是否有法定的离婚事由,如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又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主要是遵照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出发。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能因为父母之间感情不和就忽略孩子的感受,不能让孩子在完整的家庭长大,也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爱。第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双方能够协商可以按照约定,不能协议一致的有审理后判决。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尊敬的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女方代理词的内容有以下几点:1、陈述委托人委托代理事实,可以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离婚问题做出判决申请并陈述相应理由;2、总结陈述,经过庭审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原被告没有和好的可能,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愿,应当判决双方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在于夫妻感情破裂、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1种观点: 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代理词主要围绕离婚的诉讼请求来写通常要包括三个方面:主张离婚的原因,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第一,审理判决离婚时主要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准,代理词重要阐明离婚的具体理由,是否有法定的离婚事由,如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又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主要是遵照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出发。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能因为父母之间感情不和就忽略孩子的感受,不能让孩子在完整的家庭长大,也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爱。第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双方能够协商可以按照约定,不能协议一致的有审理后判决。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尊敬的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王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诉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活动。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阐述如下代理意见,恳请审判庭能够予以采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女方代理词的内容有以下几点:1、陈述委托人委托代理事实,可以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离婚问题做出判决申请并陈述相应理由;2、总结陈述,经过庭审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原被告没有和好的可能,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愿,应当判决双方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在于夫妻感情破裂、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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