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上海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下:1、2013年上限14076元,下限2815元;2、2014年上限15108元,下限3022元;3、2015年上限16353元,下限3271元;4、2016年上限17817元,下限3563元;5、2017年上限19512元,下限3902元;6、2017年到2018年上限19512元,下限3902元;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2599-12993元。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根据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险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单位按5%,个人按1%)。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七月份开始,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从原来28017元调整为31014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4927元调整为5975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上海市已经公布了2018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304元。据此计算,2018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92元。本市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从2018年4月起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也将作相应调整。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所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就是说,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下限为缴费基数,若高于则按上限为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开始按最新标准执行,社保缴费基数的最高标准为25000元左右,最低标准为5000元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2020年,上海的社保缴费基数将上限调整为28017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维持4927元/月。其中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缴0.16%-1.52%,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9.5%,个人缴2%。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2种观点: 22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社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来计算的。所以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法规也不同。按照法规,22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652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34188元。社会保险费有哪些征集方式1、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2、均等保险费制。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根据上海人社局官方号发布,上海社保基数标准2022如下:最低:按照下限6520计算,个人交保费684.6元,企业1875.16元/月。最高:按照上限34188计算,个人交保费35.74元,企业9832.47元/月上海人社局公布了本市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数据为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下限为6520元/月。按照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应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本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按此计算,2022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根据上海人社局官方号发布,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是34188,下限6520。1个人交多少,企业交多少?1对于社保缴纳,如果是缴纳职工社保,明细就如上。1最低:个人交684元,企业交1875元。1最高:个人交35元,企业交9832元/月。1但是社保缴费基数,因为每个公司缴纳不同,所以费用方面会有差异。根据我国现行对于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自行进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是个人有用人单位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必须要替员工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否则就是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将会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五次会议第5157号建议的答复按照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或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其他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养老保险规定执行。职工退休时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职工平均工资的高低对于基金收入和养老保险待遇都有影响。各地执行缴费基数与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既有利于实现基金收入增长,也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保障职工权益的制度要求。以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下限是对各类企业职工的公平性要求。若对部分困难企业职工以很低水平确定缴费工资,而以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基础养老金,有违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也不宜对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实际工资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之间的差额缺口进行补助,以避免引发其他企业职工的攀比。目前各级门以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导致缴费基数上下限相应增长,当本人工资低于缴费下限或高于缴费上限时,个人缴费将受到影响,低收入人员感觉“多缴",高收入人员感觉“少缴"。前些年由于经济保持较高增速,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快,导致缴费基数相应较快增长,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幅度趋缓,缴费基数难以继续保持较高增幅。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缴费基数和基础养老金的依据,一方面导致缴费基数较快增长,相应增加了企业和职工缴费数额;另一方面使得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相应增长,退休后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办法,将私营企业纳入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开始按最新标准执行,社保缴费基数的最高标准为24633元,最低标准为4927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上海社保最低标准如下: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6%。2021年上海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6092元/月,最低缴费金额为365元/月。2、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3%。2021年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6092元/月,最低缴费金额为182元/月。3、失业保险:基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0.5%。2021年上海市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6092元/月,最低缴费金额为30.46元/月。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承担全部费用,个人无需缴纳。交社保的条件:1、具有法定的劳动关系:即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其他形式的劳动关系;2、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根据国家规定,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参加社会保险;3、与用人单位都必须在中国境内:因为社会保险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实施的,所以只有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才能参加社会保险;4、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女性一般在50-55周岁之间,男性一般在55-60周岁之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不需要再缴纳社会保险。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社保可能有所不同,在离职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具体的社保缴纳和规定,以便在离职时做出正确的决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19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4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3496元,下限调整为4699元。 2018年上海市平均工资为7832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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