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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社保缴费基数的申请

来源:华拓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养老保险通知,市直各单位进行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依照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规定,新的基数申报企业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xxx,最高缴费基数确定为xx。依据本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暂行)》中第十四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按照统计局公布的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目前统计局公布的x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xxx元,根据此标准,具体申报基数表后附。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行 政 部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填写时间 二、姓名 三、入职时间 四、现部门 五、调整月份 六、现缴纳基数 七、调整基数 八、调整原因 九、各负责人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养老保险通知,市直各单位进行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依照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规定,新的基数申报企业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xxx,最高缴费基数确定为xx。依据本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暂行)》中第十四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按照统计局公布的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目前统计局公布的x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xxx元,根据此标准,具体申报基数表后附。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行 政 部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填写时间 二、姓名 三、入职时间 四、现部门 五、调整月份 六、现缴纳基数 七、调整基数 八、调整原因 九、各负责人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3种观点: 社保基数调整情况说明的写法如下:1、首先,登录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官方网站,进入社保工资基数的申报界面;2、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职工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或新入职职工的第一个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3、如果申报的基数低于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则应以最低缴费基数为准;4、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社保基数调整情况说明的内容结构:1. 调整原因:说明导致社保基数调整的具体原因,如变动、收入变化等;2. 调整范围:明确指出调整涉及的社保项目,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3. 调整幅度:具体阐述社保基数的增减百分比或具体数值;4. 调整时间:指出社保基数调整的具体时间或生效日期;5. 调整依据:列出调整社保基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文件;6. 影响分析:分析社保基数调整对个人和单位的潜在影响;7. 后续步骤:提供因应社保基数调整所需采取的后续行动或程序。综上所述,社保基数调整的具体步骤包括登录官方网站,填写工资信息,遵守最低缴费基数规定,并最终提交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一、社保基数调整怎么操作1、社保基数调整,操作流程是:(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在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什么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社保基数由原来的多少调整到多少,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也相应调整。城镇户籍、本地农业户籍员工的公司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养老保险通知,市直各单位进行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依照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规定,新的基数申报企业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xxx,最高缴费基数确定为xx。依据本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暂行)》中第十四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按照统计局公布的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目前统计局公布的x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xxx元,根据此标准,具体申报基数表后附。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行 政 部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填写时间 二、姓名 三、入职时间 四、现部门 五、调整月份 六、现缴纳基数 七、调整基数 八、调整原因 九、各负责人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标明 :姓名, 现部门/区域, 现缴纳基数 ,年月日, 入职时间 ,调整月份 ,调整后基数 ,调整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2种观点: 单位调员工社保基数方式如下:1、申请调高缴费基数的,可以通过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自行申报;2、申请调低缴费基数的,需要携带调整时段中各相应年度个人实际收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柜面申请调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1种观点: 1、社会保险基数变更审核表都包含的内容包括单位的名称、单位的法人码、单位地址、单位登记证号、单位法人、承办人、单位联系电话、变更社会保险基数的原因、变更险种的名称、变更人数、变更的时间、申请变更单位意见、社保稽核部意见、主管主任意见等。2、社会保险基数变更后,可以在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输入变更基数即可。如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一、社会保险基数的确定方式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各地的社保部门会公布一个社会保险基数的上下限,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社会保险基数确定后、同一个社保缴费年度内、不得变更社会保险基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养老保险通知,市直各单位进行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依照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规定,新的基数申报企业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xxx,最高缴费基数确定为xx。依据本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暂行)》中第十四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按照统计局公布的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目前统计局公布的x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xxx元,根据此标准,具体申报基数表后附。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行 政 部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3种观点: 1、社会保险基数变更审核表都包含的内容包括单位的名称、单位的法人码、单位地址、单位登记证号、单位法人、承办人、单位联系电话、变更社会保险基数的原因、变更险种的名称、变更人数、变更的时间、申请变更单位意见、社保稽核部意见、主管主任意见等。2、社会保险基数变更后,可以在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输入变更基数即可。如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一、社会保险基数的确定方式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初次缴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第一、本市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协议书》第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第三、一寸证件照(一张)。(2)续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第一、第二内容同前;第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单”或“基金转移清单”;第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登记证》(未办《手册》或《登记证》的出具缴费记载原始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一、社保基数调整怎么操作1、社保基数调整,操作流程是:(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在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什么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养老保险通知,市直各单位进行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依照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规定,新的基数申报企业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xxx,最高缴费基数确定为xx。依据本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暂行)》中第十四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按照统计局公布的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目前统计局公布的x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xxx元,根据此标准,具体申报基数表后附。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行 政 部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一、社保基数调整怎么操作1、社保基数调整,操作流程是:(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在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什么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社保基数由原来的多少调整到多少,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也相应调整。城镇户籍、本地农业户籍员工的公司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更改社保缴费基数的方法如下: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更改社保缴费基数办理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变更人员上年全年工资台账,若入职时间为当年,需提供自入职月份至变更月份的全部工资台账(需同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一份;3、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不同,缴费基数具体如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本人的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是,当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无法核定其工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由社保部门设立不同档次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自行选择档次缴费;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是从100到2000元以上,参保人自由选择缴费基数。综上所述,更改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提前在网上约号,之后,由公司社保专员携带缴费工资基数变更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2种观点: 一、工资涨了社保基数怎么调整1、工资涨了,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是要看工资调整在什么时候。如果工资调整生效恰好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一致,那么两者会相应上涨。不过如果是年底工资上涨的话,一般次年7月社保缴费基数才会变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二、公司不发工资应该怎么做公司不发工资的做法如下: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缴费基数每年度都要调整一次。每年7月份都会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并根据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新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1种观点: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步骤如下:1、了解当地社保:不同地区的社保不同,缴费基数的调整标准也有所不同。可以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当地社保和缴费基数调整标准;2、提交调整申请:在了解当地社保后,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一般需要填写申请表,注明调整的缴费基数和原因等,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等待审核:人事部门会审核的申请和所提供的材料,如果符合规定,会将申请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4、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会审核调整申请和所提供的材料,如果符合规定,会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并告知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社保缴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注册:在初次缴纳社保之前,需要先进行社保注册,获取自己的社保号码,以便后续缴费和查询社保信息;2、计算缴费金额:根据当地社保局发布的缴费标准,计算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3、缴纳:缴费者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网上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纳。如果是首次缴纳,需要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缴纳。对于企业来说,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缴纳的社保费用汇入统一的社保账户,由社保机构进行管理;4、确认缴费记录:缴纳社保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社保中心或者社保网站查询个人缴费记录,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果出现缴费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社保局进行处理。综上所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可能会影响社保缴费金额和社保待遇水平,建议在调整前,了解相关和影响,再进行决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的社保基数由社保部门进行决定,具体可以咨询有关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养老保险通知,市直各单位进行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依照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规定,新的基数申报企业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xxx,最高缴费基数确定为xx。依据本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暂行)》中第十四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按照统计局公布的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目前统计局公布的xxxx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xxx元,根据此标准,具体申报基数表后附。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行 政 部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标明 :姓名, 现部门/区域, 现缴纳基数 ,年月日, 入职时间 ,调整月份 ,调整后基数 ,调整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填写时间 二、姓名 三、入职时间 四、现部门 五、调整月份 六、现缴纳基数 七、调整基数 八、调整原因 九、各负责人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一、社保基数调整怎么操作1、社保基数调整,操作流程是:(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在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什么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社保基数由原来的多少调整到多少,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也相应调整。城镇户籍、本地农业户籍员工的公司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一、社保基数调整怎么操作1、社保基数调整,操作流程是:(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在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什么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第2种观点: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步骤如下:1、了解当地社保:不同地区的社保不同,缴费基数的调整标准也有所不同。可以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当地社保和缴费基数调整标准;2、提交调整申请:在了解当地社保后,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请。一般需要填写申请表,注明调整的缴费基数和原因等,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等待审核:人事部门会审核的申请和所提供的材料,如果符合规定,会将申请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4、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会审核调整申请和所提供的材料,如果符合规定,会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并告知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社保缴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注册:在初次缴纳社保之前,需要先进行社保注册,获取自己的社保号码,以便后续缴费和查询社保信息;2、计算缴费金额:根据当地社保局发布的缴费标准,计算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3、缴纳:缴费者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网上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纳。如果是首次缴纳,需要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缴纳。对于企业来说,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缴纳的社保费用汇入统一的社保账户,由社保机构进行管理;4、确认缴费记录:缴纳社保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社保中心或者社保网站查询个人缴费记录,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果出现缴费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社保局进行处理。综上所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可能会影响社保缴费金额和社保待遇水平,建议在调整前,了解相关和影响,再进行决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是不可以降低缴纳基数的,因为社保局会来涉及单位的缴纳基数,必须要和人员工资要匹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一、社保基数调整怎么操作1、社保基数调整,操作流程是:(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在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什么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社保基数由原来的多少调整到多少,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也相应调整。城镇户籍、本地农业户籍员工的公司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保基数不可以随时调,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尚未缴费,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提交变更申请,审批通过了即可调;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且已缴费,那么,当年度社保基数不能调,需要等下年度社保基数调整时才能跟着一起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二、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三、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四、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五、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六、公积金: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更改社保缴费基数的方法如下: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更改社保缴费基数办理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变更人员上年全年工资台账,若入职时间为当年,需提供自入职月份至变更月份的全部工资台账(需同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一份;3、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不同,缴费基数具体如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本人的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是,当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无法核定其工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由社保部门设立不同档次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自行选择档次缴费;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是从100到2000元以上,参保人自由选择缴费基数。综上所述,更改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提前在网上约号,之后,由公司社保专员携带缴费工资基数变更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1种观点: 一、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怎么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社保调整缴费基数,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养老保险基数怎么调整根据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不同,缴费基数是不一样的第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本人的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是,当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第二,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无法核定其工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由社保部门设立不同档次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自行选择档次缴费。第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是从100到2000元以上,参保人自由选择缴费基数。二、公积金基数怎样调整公积金最低基数: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公积金最低缴费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上不封顶。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最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养老保险基数调整?1、上限和下限调整:各地区会制定当地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一般是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60%,最高不能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300%;低于最低的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最高缴费基数缴纳。2、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公司相关部门在下一年申报个人养老保险基数的时候,会以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调整申报。【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更改社保缴费基数的方法如下: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更改社保缴费基数办理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变更人员上年全年工资台账,若入职时间为当年,需提供自入职月份至变更月份的全部工资台账(需同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一份;3、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不同,缴费基数具体如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本人的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是,当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2、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无法核定其工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由社保部门设立不同档次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自行选择档次缴费;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是从100到2000元以上,参保人自由选择缴费基数。综上所述,更改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提前在网上约号,之后,由公司社保专员携带缴费工资基数变更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也可以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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