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居委会和物业是两个不同的组织,其职责和作用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居委会是指由居民自行组成的、由指导协助管理的社区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和管理。居委会的职责包括:维护社区治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和公共秩序;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协调处理居民间矛盾纠纷等。居委会的成员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且居委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的物质支持和财政补贴。2、物业是指专门从事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房地产物业提供统一的管理和服务。物业的职责包括:维护房屋及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负责物业秩序管理和安全防范;收取物业费用并管理物业账目;提供物业信息咨询和服务等。物业公司一般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设立的,其主要收入来源是从业主那里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居委会和物业的工作内容有所不同:1、居委会的工作:(一)组织社区各类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知识讲座等;(二)维护社区秩序和环境:如清理垃圾、治理污染、维修公共设施等;(三)协调社区矛盾纠纷:如邻里纠纷、噪音扰民、道路施工等;(四)支援社区基层建设:如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和管理;(五)发挥监督作用:如对社区重大事件进行公开调查和监督;(六)保障社区安全:如加强社区治安管理、防范火灾、保障食品安全等。2、物业的工作:(一)维修和管理物业设施:如电梯、门禁、照明、供水、排水等;(二)执行物业管理规定:如制定物业管理规定、租户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三)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按规定收取业主物业管理费用,开展相关收费工作;(四)提供各种服务:如物业咨询、代收快递、代缴水电费等;(五)加强安全管理:如维护物业安全、防盗防火、维护社区安全等;(六)保持良好服务态度:如听取业主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业主的需求和要求等。综上所述,居委会和物业在职责和作用上有所不同。居委会主要服务于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和管理;物业主要服务于房地产业主,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第二百七十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1种观点: 不可以,直接管物业公司的单位它是房地产主管部门,简单的来说就是房地局;居委会属于最基层服务机构,它也不代表代表党;物业公司属于民营企业,但是两个单位这个都是为了居民服务的一、居委会怎样监管物业业主对于物业公司不作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一)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根本目的就是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二)找。事处受辖区管辖,负责辖区方针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三)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转变和督促实施;(四)找物价管理部门。如果涉及到收费是否合理方面的问题,业主还可以到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投诉。拓展资料: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管理。居委会,是基层居民服务机构。居委会隶属于事处。主要作用是收集、转达地区居民的生活需求,调解居民的邻里纠纷,提供部分居民生活服务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3种观点: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居委会能代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拒不履行职责的,经20%以上业主提议,可由物业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1种观点: 不管。社区无权管理物业。社区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也不具备专业的素质是下派的一级组织部门。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另外,居委会两者之间相互约束。居民委员会跟物业是被服务与服务的合作关系。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物业服务公司是以有偿报酬的方式为小区业主提供安保、卫生清洁、服务的机构。由此可见,社区的职能特性和管辖范围都表现出了社区是没有权利管物业公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社区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也不具备专业的素质是下派的一级组织部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种观点: 不是。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居委会是最基层的组织。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一、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区别(一)组成不同小区居委会,全称居民委员会。其成员组成是由小区内业主投票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物业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属于的企业法人。(二)本质不同居民委员会是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物业公司是带有服务性质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三)聘用关系不同居民委员会是由广大业主组成,不受任何个人和主体的聘用,属于无薪酬组织。而物业公司则是由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投票选择该物业的选聘或者解聘。从宏观上讲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二、什么是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内地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服务的对象以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
第2种观点: 一、社区和物业的关系是什么1、社区和物业是服务关系,具体情况如下:(1)社区和物业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2)社区和物业的目标和服务对象都是一致的,都是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业主的居住质量,营造一个稳定、安全、舒适、健康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二、社区和物业有什么区别1、所属部门有所不同,物业公司一般来说是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开发商以业主的名义所聘请的单位,专门为业主服务,并且对小区进行日常管理,而社区是办事处下属的一个机构,是群众组织,但是也能够代行的相关职能;2、管理范围不同,社区的管理范围更加大一些,物业管理是一个公司的运行,可以对小区的日常进行管理,对一些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3、两者的性质不同,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第1种观点: 小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分别归谁管理?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物业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还有不懂的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归房管局下属的物管科管理。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并组织实施;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对于物业公司的一般性问题,可以向选聘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投诉,责其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改正。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二)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三)对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四)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五)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六)对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七)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电子信息平台(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县级以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执法、房地产开发、财政、民政、价格、、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1种观点: 不管。社区无权管理物业。社区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也不具备专业的素质是下派的一级组织部门。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另外,居委会两者之间相互约束。居民委员会跟物业是被服务与服务的合作关系。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物业服务公司是以有偿报酬的方式为小区业主提供安保、卫生清洁、服务的机构。由此可见,社区的职能特性和管辖范围都表现出了社区是没有权利管物业公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社区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也不具备专业的素质是下派的一级组织部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小区物业最怕哪个部门,具体如下: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3、提交前看看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投诉小区物业流程有哪些1、接到投诉的首问人员若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一般人员,能给予解释的当场给予解释,若不能处理的,应将投诉业主领至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进行处理;2、投诉受理人员在接到投诉后,首先安抚业主的情绪,运用先处理心情,后处理事情的处理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业主的投诉;3、当业主在陈述事由时,投诉处理人员应将业主所陈述的事由作详细记录,以备查询,同时要求业主出示相关证明作为凭证;4、根据业主所投诉的事项作业务分类,并立即核实投诉事项是否真实、有效,若有效,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若不能当场处理的,可跟业主协商处理时间,请示上级后,给予限时进行电话回复;5、如有投诉需其他部门配合方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尽快与其他部门联系,取得解决方案再向业主做出解答;6、业主不满意处理结果时,投诉处理人员可交上级处理。当值班人员无法现场解决时,可跟业主协商另定时问进行电话跟踪服务,并限时给予回复;7、当业主不同意更换时间时,简要地将投诉处理经过总结,上报和转交上级部门处理;8、当投诉处理完毕时,投诉受理人员在目送业主出大门后,及时做好投诉处理结果记录。若时间允许可以将投诉事件进行归类、总结。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和社区没有关系,物业只是管理你所居住小区居民生活中遇到的电力,水力,下水道,环境,小区设施等等,而社区管理比较多了,居民的社保,养老,也就人生老病死这方面,社区公益,公益岗位,囊括简单劳动保障事务,简单说,物业管物,社区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3种观点: 不管。社区无权管理物业。社区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也不具备专业的素质是下派的一级组织部门。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另外,居委会两者之间相互约束。居民委员会跟物业是被服务与服务的合作关系。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物业服务公司是以有偿报酬的方式为小区业主提供安保、卫生清洁、服务的机构。由此可见,社区的职能特性和管辖范围都表现出了社区是没有权利管物业公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种观点: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包括:1、对小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2、维护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3、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4、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的管理职责有:一、住宅楼低压供电设施管理职责使用架空线路供电的,高层楼以楼内配电箱为界,多层楼以楼外墙为界。界限以内(不包括配电箱和计费电度表)至用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使用地下埋设线路供电的,以电缆进线兀接箱为界。界限以内(不包括兀接箱和计费电度表)至用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二、供水设施管理职责高层楼以楼内供水泵总计费水表为界,多层以楼外自来水表为界。界限以外(含计费水表)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界限以内(含水表井)至用户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三、小区内道路和市政排水设施的管理职责以3.5米路宽为界。凡道路宽度在3.5米(含3.5米)以上的,其道路和埋设在道路下的市政排水设施,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维护、管理;道路宽度在3.5米以下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居住小区内各种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维护、管理,由地下设施检查井的产权单位负责。有关产权单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管理。四、小区内的供热设施管理职责采用锅炉供热的,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均由集中供热部门负责维护、管理。集中供热部门可将居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用户室内散热设备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维护管理。五、小区内其他设施管理职责居住小区内供气(包括煤气、天然气)、电话、路灯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等,均分别由供气企业、电信和路灯管理部门各自负责维护、管理。六、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职责1.清扫保洁。通行公共汽车的道路,由所在地环卫部门负责。其他道路、住宅楼房周围及绿地内、楼内公共部位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2.垃圾清运。将垃圾由垃圾楼(站)运至垃圾转运站或垃圾消纳场,由所在地环卫部门负责;将垃圾由住宅楼运至垃圾楼(站),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3.公共厕所的清扫和维护。公共厕所的产权属于环卫部门,由环卫部门负责;未办理产权移交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或由其委托环卫部门负责。七、小区内绿化管理职责居住小区内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可由园林绿化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的,应当接受园林绿化部门的业务指导。八、小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居住小区规划红线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等交通设施,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现交通违章,报请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设立收费停车场,由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九、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供水管网及管网上设置的地下式消防井、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高、低压消防供水系统,包括泵房、管道、室内消防栓以及防火门、轻便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并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的职责和义务: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的监督指导。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不是。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居委会是最基层的组织。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一、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区别(一)组成不同小区居委会,全称居民委员会。其成员组成是由小区内业主投票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物业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属于的企业法人。(二)本质不同居民委员会是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物业公司是带有服务性质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三)聘用关系不同居民委员会是由广大业主组成,不受任何个人和主体的聘用,属于无薪酬组织。而物业公司则是由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投票选择该物业的选聘或者解聘。从宏观上讲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二、什么是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内地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服务的对象以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
第2种观点: 不可以,直接管物业公司的单位它是房地产主管部门,简单的来说就是房地局;居委会属于最基层服务机构,它也不代表代表党;物业公司属于民营企业,但是两个单位这个都是为了居民服务的一、居委会怎样监管物业业主对于物业公司不作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一)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根本目的就是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二)找。事处受辖区管辖,负责辖区方针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三)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转变和督促实施;(四)找物价管理部门。如果涉及到收费是否合理方面的问题,业主还可以到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投诉。拓展资料: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管理。居委会,是基层居民服务机构。居委会隶属于事处。主要作用是收集、转达地区居民的生活需求,调解居民的邻里纠纷,提供部分居民生活服务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对物业没有管理权,社区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也不具备专业的素质是下派的一级组织部门。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状况,应当重点培育和完善的社区功能有以下几种:管理功能,服务功能,保障功能,教育功能,安全稳定功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2种观点: 社区对物业有监督协调的监管职责。具体内容如下:1、组织开展社区物业管理法规宣传,增强居民依法守约意识;2、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支持社区物业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3、协助事处组织成立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4、负责社区物业管理巡查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物业服务诉求;5、对社区内出现的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所属事处报告;6、负责召集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7、配合有关部门对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旧楼区管理服务单位实施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8、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商品住宅小区,负责协调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一般是管理居民的机构,物业是与业主签订合同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机构,一般来说,社区无法管理物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和社区没有关系,物业只是管理你所居住小区居民生活中遇到的电力,水力,下水道,环境,小区设施等等,而社区管理比较多了,居民的社保,养老,也就人生老病死这方面,社区公益,公益岗位,囊括简单劳动保障事务,简单说,物业管物,社区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2种观点: 不管。社区无权管理物业。社区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也不具备专业的素质是下派的一级组织部门。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另外,居委会两者之间相互约束。居民委员会跟物业是被服务与服务的合作关系。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物业服务公司是以有偿报酬的方式为小区业主提供安保、卫生清洁、服务的机构。由此可见,社区的职能特性和管辖范围都表现出了社区是没有权利管物业公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社区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也不具备专业的素质是下派的一级组织部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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