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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房屋面积出现偏差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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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房屋交付面积与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救济办法:1、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没有约定的,合同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处理;3、不能协商的,购房者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2种观点: 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约定的不一样分为以下不同情况进行解决:1、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国家对房屋面积误差的规定是什么?国家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规定是: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二、房子实际面积和合同上的面积不符该如何维权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解除合同。购房者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购房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3种观点: 房屋交付面积与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救济办法:1、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没有约定的,合同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处理;3、不能协商的,购房者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利息。【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1种观点: 交付的房屋有面积误差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2种观点: 一、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买房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样的,误差面积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房屋面积少了3%以上,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对其超过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二、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具体赔偿方法1、误差值在正负3%内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相符合的话,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购房者。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2、误差大于3%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符,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者。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三、购房关于房屋面积应注意事项1、商品房销售面积即购房者所购买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摊公用建筑面积。2、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及应摊共建筑面积。3、商品房销售面积标注单位应平米。4、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差超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5、按套或者单元销售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于整幢商品房实际总面积。四、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存在误差在3%以内属于正常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现实中,新建商品房会对面积误差的处理会在合同中有详细的约定。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约定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部分,房屋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2种观点: 一、房屋面积误差国家规定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买房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样的,误差面积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房屋面积少了3%以上,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对其超过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二、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具体赔偿方法1、误差值在正负3%内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相符合的话,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购房者。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2、误差大于3%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符,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者。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三、购房关于房屋面积应注意事项1、商品房销售面积即购房者所购买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摊公用建筑面积。2、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及应摊共建筑面积。3、商品房销售面积标注单位应平米。4、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差超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5、按套或者单元销售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于整幢商品房实际总面积。四、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若购房者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也是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合同有约定的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已经对房屋面积偏差问题的处理方法做出了具体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即可。二、合同无约定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对面积偏差问题的处理做出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且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则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购房者按照超出的价格不足房款或者开发商按照缩水的面积退款。在这种情况下,买家不能要求退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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