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产业振兴:中国农业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正在发生质的嬗变。2、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需要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呼唤着乡村人才振兴;3、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要体现浓郁的当代特色乡村文化、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气象;4、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实施农业绿色发展理念;5、组织振兴:群雁要靠头雁领,建立健全领导、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乡村党组织就是主心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第五十条 各级应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整体筹划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必然选择。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再加上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比较突出,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差距较大,农业基础仍不稳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乡村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中国特色文化,使乡村振兴得到有效保护。通过产品、技术、制度、组织和管理创新,推动农业等行业的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强化资源保护,保障农业的绿色发展;加大推进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坚持党建领导,通过加强农村基础工作,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协调农户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乡村振兴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这五个方面振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乡村振兴五个振兴是: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第五十条 各级应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整体筹划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第五十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县级以上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法发行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各级应当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方针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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