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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注册公司可以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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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公司必须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注册的。2、法人必须要有购买资格,同时也要满足所有的条件。3、购买者必须要有两个保险证明,一个工作证明。区域一: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条件及备件:(1)公司注册地在对应圈层;(2)成都范围内公司名下无住宅;(3)需提供以下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公司的纳税证明,必须包含递件当月或上月;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所购项目最低清水房价3成房款的公司余额流水。(如网签价为 100万元,余额流水至少显示为30万元) ;至少3名公司员工的社保缴存证明,必须包含递件当月或上月;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购买套数:1套。区域二:新都区,郫都区,双流区、温江区条件及备件:(1)公司注册地在二圈层;(2)成都范围内公司名下无住宅;(3)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公章+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购买套数:1套。区域三:新津县条件及备件:公司注册地在大成都范围。购买套数:不。区域四: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条件及备件:(1)公司注册地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成都范围内公司名下无住宅;(3)需提供以下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公司的纳税证明,必须包含递件当月或上月;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所购项目最低清水房价3成房款的公司余额流水;至少两名公司员工的社保缴存证明,必须包含递件当月或上月;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证明。购买套数:1套。法律依据:《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成都公司买房 1、公司必须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注册的。 2、法人必须要有购买资格,同时也要满足所有的条件。 3、购买者必须要有两个保险证明,一个工作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3、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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