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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虚开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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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虚开普通罪的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增加的罪名为“虚开普通罪”。虚开普通罪,是指以虚假的手段,开具普通的行为。二、虚开普通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普通。是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具有法律证明效力,是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其次,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普通情节严重的的行为。“虚开”普通,是指没有商品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劳务、服务而开具普通,或者虽有商品购销或者提供、接受了劳务、服务,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普通的行为。普通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按照国家关于管理的规定,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专用章;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四)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故意虚开普通。一般来说,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营利的目的,但这并非法定要件。如果以其他目的虚开普通的,也构成本罪。三、认定虚开普通罪应当注意的问题(一)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普通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本罪。因为这类行为首先违犯的是国家管理法规,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应当主要通过行政制裁的方式处理。只有情节严重的虚开普通的,才构成犯罪。什么是“情节严重”有待于最高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认定:虚开普通数额或者数量;虚开普通的次数;虚开普通造成的后果;是否因虚开普通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有无其他恶劣情节,等等。(二)要注意区分本罪与虚开专用罪、逃税罪的界限。虚开普通罪与虚开专用罪主要区别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普通,后者是专用。与逃税罪的主要区别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虚开普通的行为,后者是逃税的行为。如果利用虚开普通的手段逃税的,可以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处罚较重的罪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犯虚开普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我国新的管理法修改后,自2011年2月1日开始实行,按照管理法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虚开罪中,客体是除专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以外的其他。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此类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一、虚开普通罪的立案标准有什么规定虚开普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一、虚开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虚开普通罪,在中国,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专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之外的普通,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上述应当立案的情形。构成该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伪造专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专用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伪造专用和出售伪造的专用两种行为方式。(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体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虚开普通罪量刑标准最新司法解释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专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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