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横街镇2021重点规划:打造区域治理样板镇;打造造路桥工业样板镇;打造美丽宜居样板镇。法律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五条 作出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横街镇2021重点规划:打造区域治理样板镇;打造造路桥工业样板镇;打造美丽宜居样板镇。法律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五条 作出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第1种观点: 规划中的通往余姚城际列车S1线将穿过慈城,为当地带来第二条轨道交通,慈城人出行更加方便。江北大道两侧的南门村国有土地1号区块、集体土地1号、3号区块相继启动棚改拆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古塘街道上傅家村。征收范围:慈溪市古塘街道上傅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5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新安江,西至会展路,南至上傅家社区宅基地、慈溪市财政性投资项目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北至宁波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检测中心。2、横河镇龙南村。征收范围:慈溪市横河镇龙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35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河,西至龙南村耕地,南至龙南村耕地,北至道路。3、白沙路街道高河塘村。征收范围: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高河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712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高河塘村宅基地,西至梅林路,南至北二环东路,北至慈白沙202106-2地块。法律依据:《慈溪市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1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横河202104-2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横河镇秦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慈溪市横河镇秦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33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道路、西至规划绿化带、南至规划绿化带、北至环驰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慈溪市将指定横河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重点加强中心城及外围组团的规划统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法律依据:《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重点加强中心城及外围组团的规划统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做好市域城乡空间管控,加强对所属县、市的规划引导。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要统筹规划,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横街镇2021重点规划:打造区域治理样板镇;打造造路桥工业样板镇;打造美丽宜居样板镇。法律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五条 作出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村域土地开发利用的条件,规划在村域范围形成“一心、一轴、四组团”的总体结构。“一心”为村庄公共服务中心。规划布置村委、文化礼堂等。“一轴”为沿美迪斯路的村庄发展轴。“四组团”分别为新河漕、康公桥、诚郎桥、余家堰四个自然村所形成的生活组团。新诚村用地布局分近期、远期。近期完成村庄文化礼堂、菜场等的新建;远期完成其他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对4个自然村的居住环境和建筑进行整治,对整个村域的建设进行完善,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村域内现状工业(包括已建集体、国有工业厂房)将与在编的《鄞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待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带管控要求明确后再予以研究确定。此次村庄整治规划将不作为现状工业用地改扩建的法定依据。新诚村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公顷,其中村民住宅用地5.90公顷,村庄公共设施用地1.27公顷,村庄产业用地0.11公顷,村庄基础设施用地1.3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90.95平方米。(1)村民住宅用地 村民住宅用地规划村民住宅用地5.90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68.29%。(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规划村庄公共服务用地1.27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14.70%。其中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55公顷,为村委办公楼、村文化礼堂等;村庄公共场地0.72公顷,为村民活动空间。(3)村庄产业用地规划村庄产业用地0.11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1.27%。其中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11公顷,为村庄菜场。(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1.36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15.74%,主要为道路用地。(5)水域规划水域面积12.42公顷。(6)农林用地规划农林用地面积54.19公顷。(7)对外交通与其他国有建设用地对外交通与其他国有建设用地13.57公顷。法律依据:《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新诚村村庄整治规划》 第一条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明确本村庄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村庄整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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