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位欠缴失业保险金,如果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按照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者也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包括其他的社保,都是可以补缴的,但是,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缴纳失业保险不够一年,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1种观点: 因为单位欠费领不了失业保险可以选择去社保局申请欠费部分全部个人承担缴纳;或者去社保局申请主动自愿放弃欠费部分;以及到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或直接到起诉单位,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此责任。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其次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申请的材料有: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就业创业证》;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4.本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规定。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1、建议建议咨询社保部门;2、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3、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以及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4、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是: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一般来说,想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是非本人意愿,被迫离职,同时需要缴纳失业保险已经满一年以上,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去申请发放失业保险。如果申请已经通过,以后一直没有发放的话,可以去咨询社保部门。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1种观点: 社会保险停缴后还可以领失业保险,但要是厂里开除、倒闭、搬厂等状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失业补助金不需要证明,只要社保停了都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申请期间社保如果正常参保的话就失业补助金会停掉。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种观点: 因为单位欠费领不了失业保险可以选择去社保局申请欠费部分全部个人承担缴纳;或者去社保局申请主动自愿放弃欠费部分;以及到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或直接到起诉单位,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此责任。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3种观点: 领取失业金意味着社保就断交了,相关规定如下:1、领取失业补助金,意味着社保断交,可能会对养老险、医保的缴费年限产生影响;2、养老险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因为缴费年限减少而有所降低等;3、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还是可以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也就不算社保断交,不会对社保缴费年限产生影响。怎么查社保卡里面的钱1、现场查询,查询社保卡余额,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社保卡号,去当地社保中心营业大厅,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询;2、电话查询,就是拨打当地区号+12333即社保中心统一查询电话进行查询;3、刷卡查询,要问如何查询社保卡余额,比较方便的方法还有一种,那就是刷卡查询。社会保障卡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社会保障卡里面的前在以下情况是可以取出的,具体如下:1、需要出国定居并且已经取消国籍的情况下是可以取出的;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15年,可以一次性将养老金取出;3、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是意外身故,可以视为遗产取出;4、在不同省份缴纳了社保,结束在某省的劳动关系,可以取出其账户余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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