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为: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社区管理。达到一定条件后,需要小区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将书面要求交到小区所在地事处(乡镇),街道会出面指导组织。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事处、乡镇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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