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在机动车驾驶员酒驾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是事故最终责任人为机动车驾驶员。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关于饮酒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除条款里面一般有明确规定,如:对于因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造成的车辆受损、人员伤亡、车辆被盗,商业车险均不予以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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