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如何知道定期存款是否质押?

如何知道定期存款是否质押?

来源:华拓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之后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存单中的金额是不能取出的。人民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能做为质押,依据是98年左右人行的一个文件,但暂时查不到了,而且开户证实书上本身有一段话:本证实书不做质押用途。 如果要用定期存款做质押,要在银行申请换开定期存单。具体流程是99年人行的一个文件。 一般来说,单位定期存款才先开为证实书方式,质押时换开存单,个人定期直接就开成存单,可办质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管理条例》 第十 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时,根据储户的意愿,可以同时为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第二十 储户认为储蓄存款利息支付有错误时,有权向经办的储蓄机构申请复核;经办的储蓄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复核。第三十一条 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5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储蓄机构依据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过户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之后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存单中的金额是不能取出的。人民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预约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2种观点: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如果提前取出的,则对于债权人来说存在着风险,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所以是不准提前取出的。一、公积金里有两千块钱能不能取出来?可以取出来。是否可以全部取出来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想要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的话,是要等到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的,在你退休之后可以取出来的钱包括本息。假如你还没有等到退休,想要中途把公积金取出来的话,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购房或者是建户的时候二、存单用户口本可以取钱吗不可以的,存单要凭身份证和密码支取,你可以拿户口簿去办理临时身份证,有临时身份证就可以支取存单。按道理来说,户口本也是国家承认的有效身份证件,是可以办理各项业务的,当然也包括支取.不过,银行因为户口本没有照片而规避风险,所以不受理户口本办理特殊业务。三、银承质押贷款的风险点(一)欺诈风险。一是犯罪分子利用伪造假票骗取信贷资金,这是由于现在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纸张防伪功能不强,比钞票易于伪造,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处心积虑地向票据市场渗透,精心制造假票,有些甚至内外勾结盗用真版空白承兑汇票进行诈骗活动。其中危害最烈的是利用“克隆票”诈骗,即不法分子开出一张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据以伪造若干张相同的假承兑汇票进行诈骗。二是一些企业采用弄虚作假办法欺骗开户行签发承兑汇票,如果用此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到期后无款支付,使贷款无法近期收回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贷款造成风险。(二)信用风险。即承兑申请人和承兑行失去信用,不按时付款,给贷款带来风险。一是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承兑到期不及时将资金划付承兑行,承兑行借故不予垫款兑付;二是一些承兑行受手续费和引存的诱惑,把关不严,超过自身垫款承受能力,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造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款垫付;三是一些承兑行信用欠佳,承兑汇票到期借故拖延付款甚至拒付;四是个别承兑行缺乏职业道德,对委托收款的承兑汇票进行涂改,尔后以票面要素不合规拒付。(三)融资风险。企业为了解决自身资金周转困难,签订虚假的商品交易合同,骗取汇票。融资性票据都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资金周转困难而签发的,如果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汇票到期不能及时承付的风险相当大。(四)操作风险。即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时,从审查、查询、背书、保管、到期提示、办理委收等全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操作不慎出现失误造成的风险。(五)收益风险。新版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改为委托收款后,由于邮程的不确定及承兑行资信状况的差别,承兑资金滞后于汇票到期日的现象相当普遍,由此给贷款方造成收益损失。(六)保存风险。主要是指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保管中存在着被不法分子或内部人员盗窃和“掉包”的风险。以上就是对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的风险因素的解答【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二条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六条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预约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之后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存单中的金额是不能取出的。人民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之后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存单中的金额是不能取出的。人民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预约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能做为质押,依据是98年左右人行的一个文件,但暂时查不到了,而且开户证实书上本身有一段话:本证实书不做质押用途。 如果要用定期存款做质押,要在银行申请换开定期存单。具体流程是99年人行的一个文件。 一般来说,单位定期存款才先开为证实书方式,质押时换开存单,个人定期直接就开成存单,可办质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管理条例》 第十 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时,根据储户的意愿,可以同时为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第二十 储户认为储蓄存款利息支付有错误时,有权向经办的储蓄机构申请复核;经办的储蓄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复核。第三十一条 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5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储蓄机构依据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过户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之后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存单中的金额是不能取出的。人民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能做为质押,依据是98年左右人行的一个文件,但暂时查不到了,而且开户证实书上本身有一段话:本证实书不做质押用途。 如果要用定期存款做质押,要在银行申请换开定期存单。具体流程是99年人行的一个文件。 一般来说,单位定期存款才先开为证实书方式,质押时换开存单,个人定期直接就开成存单,可办质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管理条例》 第十 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时,根据储户的意愿,可以同时为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第二十 储户认为储蓄存款利息支付有错误时,有权向经办的储蓄机构申请复核;经办的储蓄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复核。第三十一条 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5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储蓄机构依据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过户手续。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