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是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所制定并且颁布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能效指标以及相应的生产 (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的强制性基本安全要求、节能要求、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内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JG/T指建工行业推荐性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十条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是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所制定并且颁布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能效指标以及相应的生产 (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的强制性基本安全要求、节能要求、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内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是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所制定并且颁布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能效指标以及相应的生产 (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的强制性基本安全要求、节能要求、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内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JG/T指建工行业推荐性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十条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简称TSCA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由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法律、行规和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批准后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简称TSCA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由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法律、行规和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TS通常约定了投资的核心条款,在尽调完成之后,投资人与企业方将签署一份更加正式的投资协议,TS及投资协议是投资方和项目方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一种解决机制,TS和投资协议作为双方协议,多数条款的设置偏向于投资方。理解TS和投资协议有两个基础要点。1、TS及投资协议是投资方和项目方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一种解决机制。比如TS中约定,投资的前提是尽职调查结果正常;又比如TS和投资协议中约定,项目方未来数年的盈利目标。这些条款写入TS及后续的投资协议,都是为了协调双方在信息不对称的大前提下完成合作。2、TS和投资协议作为双方协议,多数条款的设置偏向于投资方。比如,投资前强制设置管理层激励的期权池,强制回购,投资完成后的尽调费用承担,这些明眼看都是不平等条款。至于其他可能看着不那么不平等的条款,细细体味都能发现是为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TS通常约定了投资的核心条款,在尽调完成之后,投资人与企业方将签署一份更加正式的投资协议,TS及投资协议是投资方和项目方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一种解决机制,TS和投资协议作为双方协议,多数条款的设置偏向于投资方。理解TS和投资协议有两个基础要点。1、TS及投资协议是投资方和项目方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一种解决机制。比如TS中约定,投资的前提是尽职调查结果正常;又比如TS和投资协议中约定,项目方未来数年的盈利目标。这些条款写入TS及后续的投资协议,都是为了协调双方在信息不对称的大前提下完成合作。2、TS和投资协议作为双方协议,多数条款的设置偏向于投资方。比如,投资前强制设置管理层激励的期权池,强制回购,投资完成后的尽调费用承担,这些明眼看都是不平等条款。至于其他可能看着不那么不平等的条款,细细体味都能发现是为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3种观点: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1、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2、它包括以下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厂内机动车辆类制造许可、客运索道制造许可、大型游乐设施许可、大型游乐设施类制造许可、起重机械类制造许可、电梯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等等特殊设备及材料的生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一)申请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质量手册;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二)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三)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批准后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TS通常约定了投资的核心条款,在尽调完成之后,投资人与企业方将签署一份更加正式的投资协议,TS及投资协议是投资方和项目方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一种解决机制,TS和投资协议作为双方协议,多数条款的设置偏向于投资方。理解TS和投资协议有两个基础要点。1、TS及投资协议是投资方和项目方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一种解决机制。比如TS中约定,投资的前提是尽职调查结果正常;又比如TS和投资协议中约定,项目方未来数年的盈利目标。这些条款写入TS及后续的投资协议,都是为了协调双方在信息不对称的大前提下完成合作。2、TS和投资协议作为双方协议,多数条款的设置偏向于投资方。比如,投资前强制设置管理层激励的期权池,强制回购,投资完成后的尽调费用承担,这些明眼看都是不平等条款。至于其他可能看着不那么不平等的条款,细细体味都能发现是为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TS通常约定了投资的核心条款,在尽调完成之后,投资人与企业方将签署一份更加正式的投资协议,TS及投资协议是投资方和项目方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一种解决机制,TS和投资协议作为双方协议,多数条款的设置偏向于投资方。理解TS和投资协议有两个基础要点。1、TS及投资协议是投资方和项目方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一种解决机制。比如TS中约定,投资的前提是尽职调查结果正常;又比如TS和投资协议中约定,项目方未来数年的盈利目标。这些条款写入TS及后续的投资协议,都是为了协调双方在信息不对称的大前提下完成合作。2、TS和投资协议作为双方协议,多数条款的设置偏向于投资方。比如,投资前强制设置管理层激励的期权池,强制回购,投资完成后的尽调费用承担,这些明眼看都是不平等条款。至于其他可能看着不那么不平等的条款,细细体味都能发现是为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是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所制定并且颁布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能效指标以及相应的生产 (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的强制性基本安全要求、节能要求、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内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属于建筑行业材料标准,属于超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中规定石材用建筑密封胶JCT883-20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第三条 石材用建筑密封胶JCT883-2001。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JC/T指的是建材行业推荐性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建筑行业材料标准,属于超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中规定石材用建筑密封胶JCT883-20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第三条 石材用建筑密封胶JCT883-2001。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简称TSCA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由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法律、行规和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2种观点: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使用、检验检测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授予使用TS认证标志的管理行为。1、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2、它包括以下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厂内机动车辆类制造许可、客运索道制造许可、大型游乐设施许可、大型游乐设施类制造许可、起重机械类制造许可、电梯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等等特殊设备及材料的生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一)申请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质量手册;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二)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三)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批准后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简称TSCA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由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法律、行规和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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