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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否有办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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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过户流程:1、买卖双方首先需要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等等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上签署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且要加盖手印或者是盖私章。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出房屋的详细信息。2、申请交易。买卖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在部门的咨询台领取网签号;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一个方法买卖的信息表。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填写,尤其是要注意合同中成交价款一项,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4、网签后,就要在前台窗口领取相应的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5、去财政部门的受理大厅,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为下一步登记发证做准备;6、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地方,各地方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是直接去国土局缴纳;7、持相关资料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注意卖方的夫妻双方一定要到场并且当场签名确认。9、登记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不能过户。因为这种房子并没有的相关的许可证,房管局不会对小产权房进行备案,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可以过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3种观点: 小产权的房子不能过户。小产权的房子是不存在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者、以及预售许可证,因此房管局是不会将小产权房子的购买合同进行备案。另外小房产权房子的产权证是由当地的村委会给予的,并不属于国家房管局发布,因此无法进行登记,也无法进行过户。小产权的房子是不存在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者、以及预售许可证,因此房管局是不会将小产权房子的购买合同进行备案。而且小房产权房子的产权证是由当地的村委会给予的,并不属于国家房管局发布,因此无法进行登记,也无法进行过户。我们在买房之后,都是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这样能够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更好的保障。但是在国内的法律有指出,当前法律是以土地用管制为主,因此小产权房时不被法律所认定,无法进行登记。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小产权房最主要是可以通过五证进行判断。正规的商品房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是任何一个都是不完全的。我们在考虑购买小产权房时,需要特别注重其用途。如果是买来自己住的话,可以尽可能选择面积比较大的小产权房。如果是用来转让,那就没必要了,因为小产权房的升值空间比较小,并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且需要知道的是,小产权房时不能买卖的。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通过拆迁之后并没有建设相关的农村房屋住宅,而是根据现代小区而建造的相关住宅。这种住宅可以用出去租,但是绝对不能够用来购买,因为购买的话只能够自己用升值的可能性非常小,并且是不能够进行过户的,除非是个人属于该村委会的成员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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