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套房被拍卖后如何申请补偿?

一套房被拍卖后如何申请补偿?

来源:华拓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补贴可以和沟通,按照当地租赁标准从拍卖款中支付,具体看执行,一般都会考虑比较长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补贴可以和沟通,按照当地租赁标准从拍卖款中支付,具体看执行,一般都会考虑比较长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1、如果房子被拍卖了,但业主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在拍卖之前肯定会通知房东的,如果不通知房东就直接拍卖这也属于违法行为,后期需要付法律责任的。当然如果没有钱还款,通知房子要被拍卖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了,除非你现在有充足资金将房子抵债款还清。2、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家庭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还会继续查封。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房子被拍卖,作为被执行人,应当及时迁出房屋。一、房屋抵押逾期后该如何办房屋抵押逾期后的处理方法:1、申请延期只是暂时不还款,可以和贷款机构协商申请延期。一般只要情况属实,贷款机构还是愿意给一定期限的延期;2、向亲戚朋友借钱,可以向亲戚朋友借钱偿还贷款,但必须做好借据,同意利息;3、抵押品被拍卖无法偿还贷款,贷款机构可以拍卖抵押品,收益价格将优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剩余款项将返还。二、房屋抵押还不上怎样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如果房屋进行抵押后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机构可能向申请拍卖或变卖该房产以抵清欠款,贷款人如果不想房产被拍卖变卖,可以采取措施:1、说明自己的还款困难情况,向贷款机构申请延长时间还款。2、提供其他财产来担保自己日后履行还款义务。3、同身边亲朋借款还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补贴可以和沟通,按照当地租赁标准从拍卖款中支付,具体看执行,一般都会考虑比较长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房子被拍卖不会归还本钱。拍卖房产程序如下: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5、拍卖成交的,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可以以第二次流拍的价格进行为期60天的变卖。经过多次拍卖,最终未成交的,会询问申请执行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做出裁定,将房屋以最终流拍价抵债给案件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会对拍卖的房屋予以解除查封,申请人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第二条 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第二十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补贴可以和沟通,按照当地租赁标准从拍卖款中支付,具体看执行,一般都会考虑比较长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