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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院的飞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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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飞行检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查追溯。尤其是检查疫苗、特药、血液制品、国家集采药品的追溯体系是否完整。查假劣药质量风控。查经营范围、近期药库存管理、药品效期自动控制。此外,严格按照GSP要求对药品包装、性状进行检查。查经营。是否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 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无《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机构购进药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查在岗。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在职在岗;执业药师是否挂证。查冷链。企业冷链药品管理情况,药品储存运输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冷库、冷藏车温湿度数据是否能实时上传。是否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 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开展药品飞行检查的如下:1、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2、检验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3、药品不良反应或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示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4、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5、涉嫌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6、企业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7、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二、视为拒绝、逃避检查的如下:1、拖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者检查时间的;2、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延迟提供与检查相关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的;3、以声称工作人员不在、故意停止生产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检查的;4、拒绝或者拍摄、复印、抽样等取证工作的;5、其他不配合检查的情形。法律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组应当立即报组织实施飞行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作出决定:需要增加检查力量或者延伸检查范围的;需要采取产品召回或者暂停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的;需要立案查处的;涉嫌犯罪需要移送机关的;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需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被检查单位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飞检是由所在地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进行检查。飞行检查作为一种不提前告知的检查,由于检查时间不可预知、随机。因此被检查对象事先不可能做任何准备工作,现场所看到的情况是生产经营真实状况,容易暴露问题和隐患。飞行检查是国际上产品认证机构对获证后的工厂最常用的一种跟踪检查方法,也是提高工厂检查有效性的重要手段。飞行检查是在被检查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启动慎重,行动快,因此可以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飞行检查好就好在可以避免某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发现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依法予以查处,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危害。如果是工地飞检,则是指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为加强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通过建立和实施第三方安全飞行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地产投资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在飞检开始前一到两周拟定被飞检项目和周期给到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运营部。飞检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具体评估人员、时间、行程,事先不予通知地区公司及被检项目。飞检当天,评估组长提前半小时通知集团对接人、地区公司、项目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建设工程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工程质量第三方飞检评估由集团工程技术部统一组织,一年四次,采用第三方飞行检查形式。针对所有参评项目,每个季度的过程评估分为三个批次。实测实量检查专项,一季度一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地飞检是指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为加强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通过建立和实施第三方安全飞行检查制度(简称飞检),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地产投资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在飞检开始前一到两周拟定被飞检项目和周期给到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运营部。飞检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具体评估人员、时间、行程,事先不予通知地区公司及被检项目。飞检当天,评估组长提前半小时通知集团对接人、地区公司、项目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飞行检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查追溯。尤其是检查疫苗、特药、血液制品、国家集采药品的追溯体系是否完整。查假劣药质量风控。查经营范围、近期药库存管理、药品效期自动控制。此外,严格按照GSP要求对药品包装、性状进行检查。查经营。是否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 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无《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机构购进药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查在岗。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在职在岗;执业药师是否挂证。查冷链。企业冷链药品管理情况,药品储存运输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冷库、冷藏车温湿度数据是否能实时上传。是否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 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开展药品飞行检查的如下:1、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2、检验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3、药品不良反应或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示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4、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5、涉嫌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6、企业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7、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二、视为拒绝、逃避检查的如下:1、拖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者检查时间的;2、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延迟提供与检查相关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的;3、以声称工作人员不在、故意停止生产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检查的;4、拒绝或者拍摄、复印、抽样等取证工作的;5、其他不配合检查的情形。法律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组应当立即报组织实施飞行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作出决定:需要增加检查力量或者延伸检查范围的;需要采取产品召回或者暂停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的;需要立案查处的;涉嫌犯罪需要移送机关的;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需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被检查单位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飞检是由所在地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进行检查。飞行检查作为一种不提前告知的检查,由于检查时间不可预知、随机。因此被检查对象事先不可能做任何准备工作,现场所看到的情况是生产经营真实状况,容易暴露问题和隐患。飞行检查是国际上产品认证机构对获证后的工厂最常用的一种跟踪检查方法,也是提高工厂检查有效性的重要手段。飞行检查是在被检查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启动慎重,行动快,因此可以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飞行检查好就好在可以避免某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发现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依法予以查处,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危害。如果是工地飞检,则是指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为加强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通过建立和实施第三方安全飞行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地产投资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在飞检开始前一到两周拟定被飞检项目和周期给到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运营部。飞检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具体评估人员、时间、行程,事先不予通知地区公司及被检项目。飞检当天,评估组长提前半小时通知集团对接人、地区公司、项目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建设工程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工程质量第三方飞检评估由集团工程技术部统一组织,一年四次,采用第三方飞行检查形式。针对所有参评项目,每个季度的过程评估分为三个批次。实测实量检查专项,一季度一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地飞检是指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为加强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通过建立和实施第三方安全飞行检查制度(简称飞检),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地产投资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在飞检开始前一到两周拟定被飞检项目和周期给到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运营部。飞检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具体评估人员、时间、行程,事先不予通知地区公司及被检项目。飞检当天,评估组长提前半小时通知集团对接人、地区公司、项目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地飞检是指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为加强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通过建立和实施第三方安全飞行检查制度(简称飞检),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地产投资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在飞检开始前一到两周拟定被飞检项目和周期给到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运营部。飞检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具体评估人员、时间、行程,事先不予通知地区公司及被检项目。飞检当天,评估组长提前半小时通知集团对接人、地区公司、项目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飞检是由所在地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进行检查。飞行检查作为一种不提前告知的检查,由于检查时间不可预知、随机。因此被检查对象事先不可能做任何准备工作,现场所看到的情况是生产经营真实状况,容易暴露问题和隐患。飞行检查是国际上产品认证机构对获证后的工厂最常用的一种跟踪检查方法,也是提高工厂检查有效性的重要手段。飞行检查是在被检查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启动慎重,行动快,因此可以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飞行检查好就好在可以避免某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发现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依法予以查处,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危害。如果是工地飞检,则是指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为加强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通过建立和实施第三方安全飞行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地产投资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在飞检开始前一到两周拟定被飞检项目和周期给到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运营部。飞检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具体评估人员、时间、行程,事先不予通知地区公司及被检项目。飞检当天,评估组长提前半小时通知集团对接人、地区公司、项目负责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建设工程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工程质量第三方飞检评估由集团工程技术部统一组织,一年四次,采用第三方飞行检查形式。针对所有参评项目,每个季度的过程评估分为三个批次。实测实量检查专项,一季度一次。

第3种观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飞行检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查追溯。尤其是检查疫苗、特药、血液制品、国家集采药品的追溯体系是否完整。查假劣药质量风控。查经营范围、近期药库存管理、药品效期自动控制。此外,严格按照GSP要求对药品包装、性状进行检查。查经营。是否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 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无《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机构购进药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查在岗。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在职在岗;执业药师是否挂证。查冷链。企业冷链药品管理情况,药品储存运输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冷库、冷藏车温湿度数据是否能实时上传。是否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 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开展药品飞行检查的如下:1、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2、检验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3、药品不良反应或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示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4、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5、涉嫌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6、企业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7、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二、视为拒绝、逃避检查的如下:1、拖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者检查时间的;2、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延迟提供与检查相关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的;3、以声称工作人员不在、故意停止生产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检查的;4、拒绝或者拍摄、复印、抽样等取证工作的;5、其他不配合检查的情形。法律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组应当立即报组织实施飞行检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作出决定:需要增加检查力量或者延伸检查范围的;需要采取产品召回或者暂停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的;需要立案查处的;涉嫌犯罪需要移送机关的;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需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被检查单位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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