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违法所得的认定,主要体现为违法活动所取得的 全部收入与非法收益两种标准,存 在“收入说”(亦称“总额说”)与“利润说”(亦称“净额说”)两种主流观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第1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一、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向对应的中级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也可受理申请。2、审查、受理: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公告栏张贴、公示。如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4、审理。公告期满后,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二、违法所得认定范围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如金钱、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等。正因其具有经济价值才为执法部门的认定提供了衡量标准。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违法所得既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也包括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由特定机关处理的行为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另外,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并不总是单独存在,它常常与赃款赃物、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等各种不同性质的财物混杂在一起,只有准确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把握违法所得的范围。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涉及对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准确界定,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执法公正,因此,违法所得必须由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的追缴或退赔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违法所得的认定,主要体现为违法活动所取得的 全部收入与非法收益两种标准,存 在“收入说”(亦称“总额说”)与“利润说”(亦称“净额说”)两种主流观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第1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一、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向对应的中级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也可受理申请。2、审查、受理: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公告栏张贴、公示。如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4、审理。公告期满后,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二、违法所得认定范围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如金钱、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等。正因其具有经济价值才为执法部门的认定提供了衡量标准。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违法所得既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也包括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由特定机关处理的行为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另外,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并不总是单独存在,它常常与赃款赃物、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等各种不同性质的财物混杂在一起,只有准确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把握违法所得的范围。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涉及对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准确界定,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执法公正,因此,违法所得必须由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的追缴或退赔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 “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经营数额”,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数量所得的数额。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非法出版物没有定价或者以境外货币定价的,其单价数额应当按照行为人实际出售的价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1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一、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向对应的中级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也可受理申请。2、审查、受理: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公告栏张贴、公示。如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4、审理。公告期满后,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二、违法所得认定范围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如金钱、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等。正因其具有经济价值才为执法部门的认定提供了衡量标准。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违法所得既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也包括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由特定机关处理的行为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另外,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并不总是单独存在,它常常与赃款赃物、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等各种不同性质的财物混杂在一起,只有准确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把握违法所得的范围。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涉及对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准确界定,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执法公正,因此,违法所得必须由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的追缴或退赔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 “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经营数额”,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数量所得的数额。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非法出版物没有定价或者以境外货币定价的,其单价数额应当按照行为人实际出售的价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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