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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权与诉讼权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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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是:1、诉权具有程序含义和实体含义两个方面的内容;而诉讼权利则仅具有程序含义,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行为的可能;2 、诉权产生于当事人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争执之时,先于诉讼开始;而诉讼权利则产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之后,存在于诉讼过程中;3、诉权的主体限于当事人;而诉讼权利的主体则较为广泛。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执时,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作出正确裁判,以保证民事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权利。诉讼权利,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有效进行,法律赋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诉权和诉讼权利,二者之间虽然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它们毕竟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权利。其实,更多的时候诉权和诉讼权利两者之间本身就是紧密相连的,如果没有法律依法保障诉权,那么相应的诉讼权利也根本就无从谈起了的。可是,诉讼权利是在诉讼过程当中需要遵守的相关程序问题,而且是民众在行使诉权以后,相应的诉讼权利才会依法得到保护。三大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是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手段。但是,由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他们在诉讼中的地位也不同,因此,享有的诉讼权利也不完全相同。大多数诉讼权利为双方共同享有,但也有些诉讼权利一方享有,或为原告享有,或为被告享有,双方的诉讼权利是对等的,因而也是平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形成诉权是指只能以诉讼或申请仲裁方式行使的形成权;单纯形成权是指允许在诉讼之外以通知方式行使的形成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诉讼与诉讼权利,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诉权是诉的法律制度确定当事人诉讼的基本权利,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而诉讼权利,则是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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