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得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什么?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什么?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什么?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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