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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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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2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违法所得的认定,主要体现为违法活动所取得的 全部收入与非法收益两种标准,存 在“收入说”(亦称“总额说”)与“利润说”(亦称“净额说”)两种主流观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第1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一、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向对应的中级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也可受理申请。2、审查、受理: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公告栏张贴、公示。如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4、审理。公告期满后,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二、违法所得认定范围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如金钱、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等。正因其具有经济价值才为执法部门的认定提供了衡量标准。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违法所得既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也包括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由特定机关处理的行为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另外,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并不总是单独存在,它常常与赃款赃物、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等各种不同性质的财物混杂在一起,只有准确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把握违法所得的范围。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涉及对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准确界定,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执法公正,因此,违法所得必须由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的追缴或退赔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违法所得的认定,主要体现为违法活动所取得的 全部收入与非法收益两种标准,存 在“收入说”(亦称“总额说”)与“利润说”(亦称“净额说”)两种主流观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第1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一、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向对应的中级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也可受理申请。2、审查、受理: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公告栏张贴、公示。如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4、审理。公告期满后,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二、违法所得认定范围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如金钱、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等。正因其具有经济价值才为执法部门的认定提供了衡量标准。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违法所得既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也包括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由特定机关处理的行为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另外,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并不总是单独存在,它常常与赃款赃物、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等各种不同性质的财物混杂在一起,只有准确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把握违法所得的范围。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涉及对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准确界定,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执法公正,因此,违法所得必须由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的追缴或退赔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 “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经营数额”,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数量所得的数额。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非法出版物没有定价或者以境外货币定价的,其单价数额应当按照行为人实际出售的价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1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一、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向对应的中级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也可受理申请。2、审查、受理: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公告栏张贴、公示。如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4、审理。公告期满后,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二、违法所得认定范围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如金钱、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等。正因其具有经济价值才为执法部门的认定提供了衡量标准。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违法所得既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也包括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由特定机关处理的行为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另外,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并不总是单独存在,它常常与赃款赃物、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等各种不同性质的财物混杂在一起,只有准确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把握违法所得的范围。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涉及对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准确界定,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执法公正,因此,违法所得必须由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的追缴或退赔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 “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经营数额”,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数量所得的数额。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非法出版物没有定价或者以境外货币定价的,其单价数额应当按照行为人实际出售的价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1种观点: 一.没收违法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长期以来,我国刑事法律对“违法所得”问题关注极少,只是对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缺乏详细明确的具体规定。1997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刑法和随后不断增加的修正案,对“人”的权利行使的正当化、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利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对诉讼中的“财物”这一与公民财产权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却鲜有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说,现行法律比较重视保护,却忽视了对物权的保护。立法上的缺陷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不完善,使得侦查机关的扣押、追缴等措施使用不规范,导致司法实践中关于违法所得的问题不断发生,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二.没收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所以其属于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3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即发生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而获得的利额。全国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决定》中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中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是:涉嫌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当事方获得的全部收益扣除该当事方直接使用的适当合理的支出,剩余部分为违法所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文物,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三)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第1种观点: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一、没收违法所得程序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向对应的中级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也可受理申请。2、审查、受理: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公告栏张贴、公示。如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4、审理。公告期满后,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二、违法所得认定范围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别开来。由于违法所得的获取渠道是非法的,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实上占有了金钱或财物,也不能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处理的法律基础。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如金钱、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等。正因其具有经济价值才为执法部门的认定提供了衡量标准。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违法所得既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也包括司法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由特定机关处理的行为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另外,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并不总是单独存在,它常常与赃款赃物、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以及违禁品等各种不同性质的财物混杂在一起,只有准确区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把握违法所得的范围。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涉及对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准确界定,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执法公正,因此,违法所得必须由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二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的追缴或退赔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可以向人民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表现在两个方面:实施了拘禁他人的行为,并且这种拘禁行为是非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拘禁罪指具有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 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所得的规定是:1、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违法所得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3、对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3种观点: 认定刑法违法所得的方式如下: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2、违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非法所得罚款标准如下: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综上所述,违法所得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所得。这种行为的认定必须由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进行认定。违法所得一经查出,需要交纳出多违反法律规定收入的全部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所得、违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关于烟草犯罪的解释明确规定,违法经营超过一万元的,情节严重。 ,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非法经营一万多支香烟;三年内对非法经营烟草专卖产品处以两种以上行政处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产品的,处三万元以上。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情况尤其严重:违法经营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经营一万余支香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通常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和自身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的利益、并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触犯该罪的罪犯,要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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