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工作交接和清理关系。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结算工资和补偿金,办理工作交接和员工档案转移,清理债务关系,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手续后,劳动关系正式解除,但单位需结清劳动者的社保和工资。若未履行,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律分析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一、按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二、进行工作、业务交接。三、清理关系。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2、工作、业务的交接。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通常情况下,在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了,此时双方就再无任何关系,但是单位必须在这个是结清劳动者的社保、工资等。否则的话,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拓展延伸如何有效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有效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在于遵循适用的程序和条件。首先,双方应当仔细审查劳动合同中关于解除合同的条款,并确保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其次,解除合同通常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一定的期限,以确保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做出调整。此外,解除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尽量达成一致意见。最后,解除合同后,双方应当履行解除合同后的相关义务,如支付尚未支付的工资、补偿金等。总之,有效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合同约定,保障双方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结语解除劳动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劳动者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进行工作交接和清理关系。用人单位除提前通知外,还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进行工作交接和员工档案转移。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应出具证明书,并结清劳动者的社保、工资等。有效解除合同需遵循程序和条件,保障双方权益,避免纠纷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3种观点: 首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如签署劳动合同,然后才会有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办理社保关系的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当然,如果您是自由职业者,那么,您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建立,因为您是为自己打工。所以,您的社保关系只与您的常驻地有关系。劳动关系,就是你为一个单位提供了劳动,那么你和单位之间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至于社会保险关系,就是你在这个单位工作期间,单位给你缴纳的保险,这是其中一种社保关系,还有种就是,你没有提供劳动,你将保险关系挂靠在这个单位,或者人才代理机构,那么也存在保险关系。工资支付、社保缴纳与合同订立主体相分离是实践中的常见现象。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建立主体,将影响具体的维权途径。司法实践中,一般首先通过劳动合同来确定与谁建立劳动关系。在无劳动合同情况下,以实际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作为劳动关系建立主体。一、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办?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二、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雇主和雇员,即通常所说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这里的保险人是国家及国家授权和委托的机构,投保人是企业,被保险人是职工,采益人是职工和家庭成员。2、两者法律关系的内容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涉及的内容有就业机会的平等,工作条件的改善,工资待遇的提高,以及加强职业培训和劳动争议的公正处理;社会保险关系涉及的内容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支付、运营和管理。3、两者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从雇主和雇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下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一刻开始,而社会保险关系的产生则是从雇主为雇员缴纳保险费,国家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的那一刻开始。引起劳动关系变更的法律事实是劳动合同履行的条件的变化,而引起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的法律事实是国家社会保险法令及履行社会保险合同条件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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