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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会失信多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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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十多年没付抚养费还能追诉的。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的,所以过十多年后仍然可以追讨抚养费的。但是如果被抚养人已经超过20周岁了,即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无论如何给付,原则上,都已经丧失了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但此时对方愿意给付的,还是可以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国家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民事诉讼管辖,国家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抚养费的多少一般根据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况来定,不能拖欠或者不给子女抚养费,至于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地如果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按判决应当支付抚养费而不支付的,人民依法强制执行的,当事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人民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认定其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后删除,如果一直不履行,则失信记录一直存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不给抚养费会被列入失信名单。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可以向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强制不执行的,会被列入失信名单。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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