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不办离职会如何呢?

不办离职会如何呢?

来源:华拓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是违法的,若因此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不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人会造成以下后果: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2、如果你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3、自离就没有离职证明,还会影响社保手续转移,影响入职新单位。如何办理离职手续1、和领导沟通协商,表达自己的离职愿望,得到领导的批准;2、填写离职申请表,并交由人事部审批通过;3、和其他同事交接相关工作;4、在人事部门办理相应离职手续;5、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以证明自己已从该公司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者离职,不按照用人单位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