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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个人征信影响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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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般情况下,个人的征信状况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无直接关联。抚养权的归属主要取决于孩子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同时,不良嗜好情况如家暴、吸毒和等可能会对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会征求孩子的意愿,但通常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法律分析在一般情况下,个人的征信状况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无直接关联。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取决于孩子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换句话说,个人的征信状况并不影响抚养权的归属。然而,家暴、吸毒和等不良嗜好情况可能会对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一、孩子在自己这还要抚养权吗?孩子在自己这还要不要抚养权视情况而定。只要双方协商好抚养问题就可以。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因为离婚等原因而消除。抚养权的归属还是要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二、抚养权主要看孩子意愿吗一般情况下,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会征求孩子的意愿,不会主要看孩子的意愿。因为抚养权的归属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不光只有孩子意愿这一点。这些因素通常包括:父或母的收入、工作、学历、孩子的年龄、生活环境、个人品行、身体状况等。哪一方可以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成长条件,抚养权就归哪一方。拓展延伸不变更抚养权可以抚养孩子吗不变更抚养权是可以抚养孩子的。抚养、教育孩子是每个父母的义务,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如果对方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比如吸毒、家暴、或者身体精神方面有严重疾病等,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双方协议商定即可。协商不了的可以上诉。会根据双方条件和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结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不是单纯由个人的征信状况决定。同时,抚养权的归属应该以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因素认定。在争取抚养权时,会征求孩子的意愿,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征信不好对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人民是否将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当事人,主要依据当事人的经济条件、文化水平或者与孩子的感情而定。如果对方比当事人的经济条件更好,孩子可能会被判给另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个人征信存在不良信用行为,如信用卡、贷款逾期或套现等只会给个人或家庭申请房贷、车贷、信用卡造成影响,并不会影响孩子上学。因为征信的问题,总体来说还是算作是父母自己的个人问题,不能因此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但是,如果个人征信不好严重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上了公告名单,也就是大家都经常听说的老赖。那么,就会影响孩子上学。这种时候,就会对那些老赖做出很多规定和,也有专门的要求不允许子女出国留学、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让很多想把子女送到“贵族”学校上课的家长,失去了机会。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对孩子上学还是有一定影响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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