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的差异及区别

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的差异及区别

来源:华拓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一、引咎辞职是行政处分吗1、引咎辞职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引咎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范畴,不属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的公职人员辞职的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因该领导干部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并且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是其对某一个重大事故有领导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在档案上有记录。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将为不称职,不能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不能享受晋档晋级。日后干部提拔也可能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一、引咎辞职是行政处分吗1、引咎辞职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引咎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范畴,不属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的公职人员辞职的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因该领导干部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并且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是其对某一个重大事故有领导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在档案上有记录。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将为不称职,不能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不能享受晋档晋级。日后干部提拔也可能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第1种观点: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在辞职适用范围、辞职原因、行为性质以及辞职的形式和程序上存在不同。引咎辞职是领导干部自愿、自责的行为,而责令辞职则是组织处分。被公司开除的用人单位仍应该给付员工工资。法律分析引咎辞职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区别有辞职适用范围不同、辞职原因不同、行为性质不同、以及辞职的形式和程序不同。引咎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工资。一、引咎辞职干部几年内不安排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有什么区别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区别如下:1.辞职适用范围不同。引咎辞职适用于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职或主观臆断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责令辞职适用于领导干部因为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者未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导致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2.辞职原因不同。引咎辞职是领导干部主动辞职、自觉承担有关责任,其实施并不妨碍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而责令辞职强调的则是对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领导干部所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3.行为性质不同。引咎辞职不是组织处分,而是个人的自愿、自责行为;而责令辞职的特点在于辞职对象的被动性和组织行为的强制性,是组织处分。4.辞职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主动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必须由自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任免机关审批。而被责令辞职的领导干部,应该在经过请示常务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议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的程序,对现任领导职务被责令辞职。三、引咎辞职的工资还有么引咎辞职的工资还有的,被公司开除用人单位仍应该给付员工工资。引咎辞职,指的是辞去领导职务,但并不是将其从公务员队伍序列中除开。目前,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将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也就是说,如果是引咎辞职的话,意味着该人将不担任领导职务,但同时其也会有其他的非领导职务,而相应的也会有该非领导职务所应享有的薪资报酬。结语引咎辞职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区别有辞职适用范围不同、辞职原因不同、行为性质不同、以及辞职的形式和程序不同。引咎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工资。同时,引咎辞职的工资还有的,被公司开除用人单位仍应该给付员工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三章 辞职与辞退 第八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四章 法官的任免 第二十条 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法官职务:(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所任职人民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法官职务的,或者本人申请免除法官职务经批准的;(四)经考核不能胜任法官职务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修订):第五章 检察官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辞退检察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辞退检察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检察官,并列明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问责,是指一级对现任该级负责人、该级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行政问责,是指一级对现任该级负责人、该级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1种观点: 一、在法律条文中引咎辞职什么意思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列入了条文,正式成为法律制度,第82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入法,当时被民间评价为当年新政的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的有力措施,也削弱了人治模式,推动了政治文明。二、《党政干部辞职暂行条例》中的“引咎辞职”规定《辞职暂行规定》第四章引咎辞职第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十五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第十六条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第十任免机关在同意干部引咎辞职后当将干部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middot。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鉴于自身所犯的过错而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七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第1种观点: 一、引咎辞职是行政处分吗1、引咎辞职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引咎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范畴,不属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的公职人员辞职的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因该领导干部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并且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是其对某一个重大事故有领导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在档案上有记录。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将为不称职,不能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不能享受晋档晋级。日后干部提拔也可能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能力不强、自身行为不当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不足以构成违法犯罪追究法律责任,也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而向组织请求辞去所担任职务的一种自责行为。引咎辞职不是组织处分,而是自责行为。免职是免去干部所任职务,取消其工作职责及权力的决策行为。免职是任免决策主体的权利和行为,引咎辞职是任免客体即干部的权利和行为,两种权利和行为分属于不同对象。在制定引咎辞职制度时,要对引咎辞职和免职内涵给予明晰界定,对过去归属免职的内容进行辨析、梳理及剥离,将应归于引咎辞职的内容还归辞职范畴。二是引咎辞职与处分。干部处分是按统一规定的标准和等级对于干部进行惩戒的一种方式,是干部奖惩制度的重要内容。引咎辞职与处分两者有区别也有联系,在实施引咎辞职时要防止那些贪污、分子或重大事故直接责任人利用“引咎辞职”逃避法律制裁。三是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十五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 影响恶劣,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第十 任免机关在同意干部引咎辞职后当将干部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第十条 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的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一、引咎辞职是行政处分吗1、引咎辞职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引咎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范畴,不属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的公职人员辞职的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因该领导干部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并且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是其对某一个重大事故有领导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在档案上有记录。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将为不称职,不能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不能享受晋档晋级。日后干部提拔也可能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2种观点: 一、引咎辞职是行政处分吗1、引咎辞职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引咎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范畴,不属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的公职人员辞职的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因该领导干部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并且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是其对某一个重大事故有领导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在档案上有记录。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将为不称职,不能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不能享受晋档晋级。日后干部提拔也可能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第十条 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部门的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鉴于自身所犯的过错而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第三十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一、引咎辞职是行政处分吗1、引咎辞职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引咎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范畴,不属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的公职人员辞职的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因该领导干部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并且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是其对某一个重大事故有领导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在档案上有记录。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将为不称职,不能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不能享受晋档晋级。日后干部提拔也可能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引咎辞职?在现代汉语中,“咎”指过失(因疏忽大意而犯的错误),引咎是指把过失归在自己身上,目的在于自责。引咎辞职一般指领导人因自身过失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二、法律法规对引咎辞职的规定《辞职暂行规定》第四章引咎辞职第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十五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第十六条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第十任免机关在同意干部引咎辞职后当将干部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实施该行为的主体是的党政单位的领导。咎也即犯了过错,是其因为工作决策失误或者其行为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即使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也无法得到原谅的情形时,需要作出的行为。作出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任务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鉴于自身所犯的过错而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七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第1种观点: 一、引咎辞职是行政处分吗1、引咎辞职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引咎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范畴,不属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的公职人员辞职的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因该领导干部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并且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是其对某一个重大事故有领导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在档案上有记录。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将为不称职,不能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不能享受晋档晋级。日后干部提拔也可能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能力不强、自身行为不当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不足以构成违法犯罪追究法律责任,也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而向组织请求辞去所担任职务的一种自责行为。引咎辞职不是组织处分,而是自责行为。免职是免去干部所任职务,取消其工作职责及权力的决策行为。免职是任免决策主体的权利和行为,引咎辞职是任免客体即干部的权利和行为,两种权利和行为分属于不同对象。在制定引咎辞职制度时,要对引咎辞职和免职内涵给予明晰界定,对过去归属免职的内容进行辨析、梳理及剥离,将应归于引咎辞职的内容还归辞职范畴。二是引咎辞职与处分。干部处分是按统一规定的标准和等级对于干部进行惩戒的一种方式,是干部奖惩制度的重要内容。引咎辞职与处分两者有区别也有联系,在实施引咎辞职时要防止那些贪污、分子或重大事故直接责任人利用“引咎辞职”逃避法律制裁。三是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十五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 影响恶劣,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第十 任免机关在同意干部引咎辞职后当将干部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一、引咎辞职是行政处分吗1、引咎辞职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引咎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范畴,不属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的公职人员辞职的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因该领导干部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并且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是其对某一个重大事故有领导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在档案上有记录。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将为不称职,不能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不能享受晋档晋级。日后干部提拔也可能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第1种观点: 一、在法律条文中引咎辞职什么意思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列入了条文,正式成为法律制度,第82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入法,当时被民间评价为当年新政的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的有力措施,也削弱了人治模式,推动了政治文明。二、《党政干部辞职暂行条例》中的“引咎辞职”规定《辞职暂行规定》第四章引咎辞职第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第十五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第十六条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第十任免机关在同意干部引咎辞职后当将干部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middot。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鉴于自身所犯的过错而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七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辞职适用范围不同。引咎辞职适用于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职或主观臆断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责令辞职适用于领导干部因为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者未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导致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2、辞职原因不同。引咎辞职是领导干部主动辞职、自觉承担有关责任,其实施并不妨碍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而责令辞职强调的则是对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领导干部所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3、行为性质不同。引咎辞职不是组织处分,而是个人的自愿、自责行为;而责令辞职的特点在于辞职对象的被动性和组织行为的强制性,是组织处分。法律依据:《中国科学院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五条 坚持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一)坚持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党校培训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按照《2001年-2005年中国科学院所(局)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所(局)级领导干部一届(4年)任期内接受各种培训的累计时间不少于4个月。(二)贯彻《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招待费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必须按时、按期向组织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收入情况。(三)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明确的有关内容和程序,接受任期届满、提前换届,或者任期内办理调离等事项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四)完善届中考核和换届考核。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所(局)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完成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制度,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五)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建立群众反映意见的正常渠道,扩大群众评议干部的民主参与程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六)建立干部谈话诫勉制度。对在年终或届中考核中,群众评议不合格超过三分之一的所(局)级领导干部,经组织核实确有思想作风或工作确存在较多问题,由人事教育局报院党组批准后进行谈话诫勉。接受谈话诫勉的干部,必须在谈话后提出整改措施,并在一个月内提出交书面思想汇报。(七)建立引咎辞职制度。因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应主动辞去现任职务。对于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经组织审查确认无违纪违法行为的,由有关组织和部门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引咎辞职分个人自辞和组织劝辞两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一、引咎辞职是行政处分吗1、引咎辞职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而引咎辞职属于主动辞职的范畴,不属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的公职人员辞职的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因该领导干部自身原因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并且造成了重大影响,或者是其对某一个重大事故有领导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在档案上有记录。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将为不称职,不能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不能享受晋档晋级。日后干部提拔也可能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四)(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问责,是指一级对现任该级负责人、该级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行政问责,是指一级对现任该级负责人、该级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辞职适用范围不同。引咎辞职适用于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职或主观臆断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责令辞职适用于领导干部因为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者未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导致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2、辞职原因不同。引咎辞职是领导干部主动辞职、自觉承担有关责任,其实施并不妨碍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而责令辞职强调的则是对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领导干部所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3、行为性质不同。引咎辞职不是组织处分,而是个人的自愿、自责行为;而责令辞职的特点在于辞职对象的被动性和组织行为的强制性,是组织处分。法律依据:《中国科学院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五条 坚持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一)坚持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党校培训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按照《2001年-2005年中国科学院所(局)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所(局)级领导干部一届(4年)任期内接受各种培训的累计时间不少于4个月。(二)贯彻《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招待费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必须按时、按期向组织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收入情况。(三)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明确的有关内容和程序,接受任期届满、提前换届,或者任期内办理调离等事项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四)完善届中考核和换届考核。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所(局)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完成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述职报告制度,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五)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建立群众反映意见的正常渠道,扩大群众评议干部的民主参与程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六)建立干部谈话诫勉制度。对在年终或届中考核中,群众评议不合格超过三分之一的所(局)级领导干部,经组织核实确有思想作风或工作确存在较多问题,由人事教育局报院党组批准后进行谈话诫勉。接受谈话诫勉的干部,必须在谈话后提出整改措施,并在一个月内提出交书面思想汇报。(七)建立引咎辞职制度。因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应主动辞去现任职务。对于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经组织审查确认无违纪违法行为的,由有关组织和部门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引咎辞职分个人自辞和组织劝辞两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多指领导人对于自身的追责,其因自身过失给工作产生某种不利影响或严重危害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引咎辞职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道歉也难以弥补其所犯的错误,大都用于政治身上。责令辞职不受自身控制,多指上级因其成员不适合某项工作而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变相的组织处理。责令辞职有两种适用情形:领导成员应该自己引咎辞职的,但其本人不愿提出辞职的;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七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九条 (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党组)应当责令其辞职。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