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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参保人有哪些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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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据报道,武汉市开展的医保改革将导致参保人的个人医保账户被清零。这一举措引发了退休老人的不满和。老年人是医疗服务的重要使用者,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很容易引起社会关注。此外,医保改革是一个涉及社会资源和分配问题的复杂议题,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民生问题。医保改革是一个涉及重要利益和民生问题的复杂议题,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充分协商,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在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医保参保人的权益。拓展内容:医保改革究竟有何目的?答医保改革的目的是通过优化医疗服务资源的配置,提高医保基金效益,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为民众提供更加公平、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障。但是,医保改革需要遵循科学合理、民生至上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和权益,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十条 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应有的待遇,不得有歧视性待遇。医疗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筹集和使用,保证基础医疗服务经费,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方面的内容:1、深化党机构改革;2、深化全国机构改革;3、深化机构改革;4、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5、深化行政执法改革;6、深化跨军地改革;7、深化群团组织改革;8、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法律依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于2018年2月28日由中国党第十九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方案》深化党机构改革、深化全国机构改革、深化机构改革、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等内容。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利于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和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城镇全体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为年老多病时所需医疗费用的个人发挥纵向共济作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主要是为解决大病、重病职工的医疗费用发挥横向共济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个人账户允许家人使用。2、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3、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医保个人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医疗改革汇总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鼓励分级诊疗、鼓励社会办医。 其中: 1、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2017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到2017年,总体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指标定期通报制度、制定 医保 支付标准的措施、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各地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等多项。 2、鼓励分级诊疗方面: 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3、鼓励社会办医方面: 从进一步放宽准入、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优化发展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促进社会办医的16点具体措施,并鼓励地方开展差异化、多样的探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增”,让大部分地区实现普通门诊报销从无到有的转变。通俗来说,就是原来职工医保参保人看普通门诊不报销的地区,改革后可以报销;原来看普通门诊可以报销的地区,报销额度进一步提升。第一,除了药品费用可以报销外,符合规定的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也可以报销。第二,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将被纳入普通门诊报销,并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额度。第三,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也被纳入门诊报销范围。二是“优”,通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一定程度缓解“住院难”问题。改革前,由于普通门诊保障不足,“无指征住院”“挂床住院”“小病住院”等不合理的医疗行为频发。改革后,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就能享受报销,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此前居高不下的住院率,减轻大医院病床周转的压力,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把优质医疗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病人。三是“拓”,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由参保人本人拓展到家庭成员。改革前,个人账户按规定只能由参保职工本人使用,家庭成员生病时不能使用亲属的个人账户。本次改革在三方面拓展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第一,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二,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第三,部分地区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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