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1、与单位交涉或协商。如果工作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请求工会出面与单位管理层进行协商解决;没有工会组织的,员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层进行协商和沟通。 2、提起劳动仲裁。与公司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3、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是单位拒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4、同时,按照《 劳动合同法 》第3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 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并要求用人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 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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