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处理方法如下: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判决书生效以后抚养一方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种观点: 一、孩子不跟自己姓可以不付抚养费吗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为抚养子女一方的,仍然应当支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与此同时,抚养子女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变更的,对方可以向起诉要求恢复原姓氏,在这种情况下,会判决责令变更子女姓氏一方恢复子女的原姓氏。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二、抚养费承担方式有几种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孩子永远是自己的孩子,无论离婚后跟谁在一起生活,父母承担抚养义务均责无旁贷,这是基本常识。而在法律层面,子女的姓氏应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夫妻一方是不能单独决定给孩子更改姓氏的,曾有据此判决擅自给孩子改姓的一方将孩子改回原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支付抚养费的有能力负担却不负担,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请变更抚养费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法。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可以不给监护人的,如果担心监护人挥霍掉了孩子的抚养费的话,发现这种情况以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由于孩子本身年幼,所以抚养费于情于理都只能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而不能交给孩子本人。否则对孩子也没有任何的好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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