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国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都属于犯罪。中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规定是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刑法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