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部门领导干部例会定于每周五举行一次,由经理主持,经理助理、各部门主管级人员参加。
第二条、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各部门主管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需提请经理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2、由经理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3、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例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持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二、部门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部门例会每日上午10:00准时召开。
第二条、例会每日1—2次。
第三条、部门领班及组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加开临时性例会布置重点会员接待工作。
第四条、部门例会内容及程序:
1、检查考勤及在岗情况。
2、检查仪容仪表及工作精神状态。
3、检查服务及生产、销售应具备的技能知识情况:如菜单,酒单,主食单的熟悉情况;岗位责任制、服务程序、注意事项等。
4、总结前一日工作,提出问题并纠正,提出表扬和批评。
5、布置当日工作。
(1)客源情况报告及分析。
(2)人员分工和应急调整。
(3)注意事项及工作重点。
6、朗诵企业理念。
三、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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